羊城晚报财经评论员 戚耀琪
据新华网报道,市场监管总局将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发挥食品从业人员“内部知情人”作用,鼓励其主动参与监督。
意见指出,食品从业人员可通过“全国食品安全内部知情人举报系统”,选择向所在单位或市场监管部门报告风险隐患;生产经营单位相关负责人收到报告后,需及时组织核查,核查属实的要尽快整改到位,依据隐患大小给予报告人员不同程度的奖励,对报告重大隐患的予以重奖。
对消费安全来说,就是一句话,内部爆料有奖。
究其原因,食品安全外部监督太难太慢太表面。因为企业生产都是关起门操作,后厨也不会给你完全公开。食品生产流程中的添加剂使用、卫生管理等风险点往往具有隐蔽性,外部监管难以及时发现。一线员工作为“内部知情人”,能够穿透组织壁垒提供精准线索。如有的国家推行内部举报人保护制度,就使企业自查率提升40%,印证了内部监督的有效性。
相比政府抽检等传统监管方式,内部举报具有靶向性优势。因为监督成本高昂,监督不到位,不精准,这已经成为市场监管中普遍的弊病。内部报告机制可优化资源配置,将有限监管力量集中于高风险领域。
这样一来,企业就得更加自律,对于构建企业的约束也就有了内生动力。奖励机制将食品安全与企业内部治理绑定,倒逼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有资料显示,美国《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要求企业建立员工举报渠道后,相关企业食品安全违规率下降约25%,显示制度设计能产生行为引导作用。
不过,也要注意相关副作用,如果不正视甚至可能让一项机制走向消亡。一个是举报者权益保障困境,遭遇职场报复是最常见的。因为一旦被揭发,能知道内情的人员随之也可能身份暴露。同时,举报人本身也可能是违法的长期参与者,人身安全与法律制裁的双重压力,会严重阻碍举报的发生。为了保护举报人,相应应该以举证责任倒置规则,才有可能减轻举报人维权负担。
此外,恶意举报也是一个必然的副产品。作为“牛马”的某些员工举报老板这不好那不好是很容易的。那么举报奖励制度也要建立分级评估机制,设置专家委员会对举报线索进行专业评判。
从近年来曝光的食品安全问题来看,内部网上爆料已经超过一般的媒体发现和部门抽查,成为了主流。多少消费者就是因为看了这些爆料,而提升了自我防范意识。因此“内部知情人”政策的推出势在必行。尤其是对预防重大食安事故的举报,更是要给予重奖且上不封顶,才能让内部人监督这股力量真正爆发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