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9日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显示,公司控股股东宁波科士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宁波科士达”)计划减持公司股份。
减持计划详情
宁波科士达目前持有公司股份336,284,260股,占公司总股本57.76%。其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者集中竞价方式共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822,2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73%,占公司总股本的1% 。减持价格区间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以及实施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减持原因系自身资金需求。
同时,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减持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并且,本次减持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价格区间 | 减持期间 | 股份来源 | 减持原因 |
|---|---|---|---|---|---|---|---|
| 宁波科士达 | 大宗交易、集中竞价 | 5,822,200 | 1% | 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 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以及实施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 自身资金需求 |
承诺履行情况
控股股东曾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此外,企业合伙人刘程宇、刘玲承诺在担任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截至公告披露日,未出现违反承诺情形。
风险提示及影响
本次减持在时间、价格上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由于宁波科士达持有公司股权比例较高,此次减持计划是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安排,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发生变更,也不会引起治理层及管理层变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稳健,控股股东的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及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公司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股东严格遵守相应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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