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9日,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回购报告书,拟使用自有资金及中国银行常德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回购方案详情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43.44元/股。按此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575,453股至1,150,906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77%至1.53%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2025年7月1日)起12个月内。
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资金来源方面,自有资金及中国银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其中专项贷款金额占比不高于90%。公司已取得中国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承诺提供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含)的专项贷款,占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60.00%,借款期限为3年,贷款利率1.8%。
回购符合条件 已履行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多项规定条件,包括股票上市已满6个月、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等。2025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回购方案,根据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回购对公司影响几何
截至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380,826.2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36,970.09万元,流动资产为276,536.38万元。按回购资金上限5000万元测算,占公司总资产的1.31%、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65%、占公司流动资产的1.81%,且专项回购贷款对自有资金消耗较少。因此,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不会出现重大变动,也不会改变公司上市地位。
风险提示不可忽视
尽管飞沃科技此次回购计划目的明确,但仍存在诸多风险。比如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因重大事项、董事会决定终止或不符合回购条件等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变化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股权激励相关决策未通过或激励对象放弃认购,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而依法注销;以及监管新规出台需调整回购条款等风险。投资者需密切关注公司后续回购进展及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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