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2 证券简称:思美传媒 公告编号:2025-032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7月8日(周二)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7月3日以专人、邮件、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任啸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汪洪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汪洪先生由于工作调动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辞去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职务。为确保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会议决议选举申光丽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为保障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及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经公司总经理高笑河先生提名,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决议聘任张贤君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2712 证券简称:思美传媒 公告编号:2025-033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非独立
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任的情况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汪洪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汪洪先生由于工作调动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并同时辞去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汪洪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的任何职务。
汪洪先生申请辞去董事职务后,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洪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公司对汪洪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对公司及公司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会议决议选举申光丽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非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董事会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要求。
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9日
简 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申光丽,女,198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西南石油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本科。曾任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律事务中心经理。现任四川省旅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务合规部副部长(主持工作)。
截至目前,申光丽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禁止担任董事职位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除在控股股东四川省旅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法务合规部副部长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2712 证券简称:思美传媒 公告编号:2025-034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保障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及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经公司总经理高笑河先生提名,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于2025年7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贤君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9日
简历:
张贤君,男,1979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华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新疆正通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贵州华油天然气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安交通投资建设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财务总监、四川旅投旅游创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张贤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禁止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位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2712 证券简称:思美传媒 公告编号:2025-035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思美传媒”)于2025年7月8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7月24日(星期四)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5年7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等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17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7月17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虎玉路41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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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提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
4.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非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2025年7月23日下午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5年7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虎玉路4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虎玉路41号 邮政编码:310008。
5.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文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4) 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正反面复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 362712 ]。
2.投票简称:“思美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7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24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虎玉路4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0008
联系人:石楚楚
电话:0571-86588028
传真:0571-86588028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9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本机构(委托人)现为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美传媒”)股东,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本人/本公司/本机构出席思美传媒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各项议案表决意见如下(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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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说明:
1.在“表决结果”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表示。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性质: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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