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 中国气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人才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这是两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及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部署,全面提高气象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夯实新时代气象人才队伍基础的重要举措。
在系统梳理气象领域人才培养基本情况,并面向气象行业部门和相关高校开展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两部门联合制定《意见》,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科技体制改革、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部署,立足提升气象人才培养质量这一总体目标,面向气象行业部门和培养单位(相关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局校合作,推动气象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资源建设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
《意见》紧密对接气象行业和气象国际合作交流、人工智能新技术发展等需求,从六方面提出10条具体举措。
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方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气象专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将新时代中国气象事业成就和案例有机融入课程思政、实习实践、导师指导等工作。
在加强教学核心要素建设方面,健全气象人才供需适配和学科专业联动调整机制,系统性打造专业课程,建设高质量教材体系,完善实验项目体系和实习实践机制,建强高质量专业化师资队伍。
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方面,推动高校和气象部门在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科研攻关、课程建设、教学改革、人工智能赋能等方面加强合作。
在提升学生就业质量方面,鼓励气象部门用人单位结合学生实习实践工作培养人才,面向中西部和艰苦地区气象部门,开展本科生和研究生定向培养,促进高质量就业。
在促进国际合作方面,支持中国高校与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加大气象人才合作交流力度,加强气象国际组织人才和公派留学生培养,积极发挥“一带一路”气象访问学者计划功能。
在加强组织保障方面,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气象主管部门将把相关举措纳入工作重点和考核评价,并提供支撑保障。
目前,我国开设气象类专业的高校40余所,本科阶段设有大气科学、应用气象学、气象技术与工程、地球系统科学、智慧气象技术等5种专业,研究生阶段设有大气科学一级学科和气象专业学位类别。
(作者:黄彬 责任编辑:张明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