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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人员创业失败导致收益无法收回等11种情形,不予追究相关人员决策失误责任
从事科研工作的教师在专业技术职称晋升中,专利转化成效可作为学术创新代表性业绩,表现突出者可优先评聘
对存量专利进行专利价值评估,筛选出具有市场潜力的高价值专利,避免教师因缺乏商业判断而盲目转化低价值专利
文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 扈永顺
促进专利转化运用,是高校院所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在国家系列政策推动下,2024年高校院所专利转化成效显著:专利产业化率明显提升,对企业和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增强,各方参与转化的内生动力持续释放。全年全国专利转让许可备案量达61.3万次,同比增长29.9%;其中高校和科研机构备案量7.6万次,同比增长39.1%,增速尤为突出。
专利等科研成果只有通过转化才能实现创新价值,但长期存在的“转化梗阻”曾严重制约科研成效:职务科技成果权属不清导致“不敢转”、激励机制缺位引发“不想转”、转化流程复杂且法律金融等专业知识门槛高造成“不会转”。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近日在多地调研了解到,这些曾经阻碍专利转化运用的掣肘因素正在政策松绑、完善激励机制、健全市场化服务等多维度举措作用下逐步破解。
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工程科学研究院鲜食玉米收获机团队负责人叶彤(右)指导团队成员进行鲜食玉米收获机出厂前的线束检查工作(2023 年 8 月 19 日摄) 受访者供图
职务科技成果转化 加速迈向“主动转”
辽宁科技大学汪琦教授团队发明的“焦炭反应性和反应后热处理性的检测方法及其装置”专利,指导高炉冶炼实现低成本炼焦。该专利转化后应用于包钢等钢铁企业,仅包钢单年直接经济效益就超2.5亿元,为解决钢铁行业优质炼焦煤“卡脖子”问题提供了示范。
汪琦教授能够将专利转化,得益于专利赋权改革。长期以来,职务科技成果转化面临两大核心障碍:一是权属界定模糊。尽管2016年国家已将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三权”下放,但高校院所科研人员的职务发明仍属国有资产,转化失败可能被认定为国有资产流失,科研人员与管理者因此“不敢转”。二是定价难。专利等无形资产缺乏明确评估标准,低定价易引发流失风险,高定价则难以被市场接受,进一步制约转化。
为破解“不敢转”,多地探索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核心措施为约定权属比例,通过协议明确专利所有权人(高校院所)和专利发明人(团队)的权益分配。
例如,辽宁科技大学汪琦教授团队权益占比90%,学校权益占比10%;东北农业大学青年教师唐汉团队将离心针式气吸排种器等三项职务发明专利向学校提出赋权申请,被赋予专利共同所有权,权益占比80%,东北农业大学权益占比20%;河南师范大学规定,成果转让/许可净收益按完成人80%、二级单位10%、学校10%分配。
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在推动专利转化方面成效较为显著。据不完全统计,在国家层面赋权试点的示范带动下,28个省(区、市)积极开展相关改革,试点高校院所已达700家。
“辽宁科技大学开展赋权改革工作以来,专利转化率有效提高。2024年度1546件有效专利,实现转化120件。截至目前,有15项百万元以上的重大赋权成果转化落地,合同金额6960万元。”辽宁科技大学科技处处长何志军说。
同时,针对定价难,多地也出台豁免或尽职免责等配套政策。
评估豁免。目前已有浙江、陕西、四川等十个地区明确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形成的国有股权,不纳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范围。例如辽宁省明确科研人员将专利等职务科技成果转让、许可或作价投资给国有全资企业时,可免除资产评估程序。
尽职免责。有的地方则进一步放宽管理权限,减少科研人员对国有资产流失风险的顾虑。例如黑龙江省明确如科研人员创业失败导致收益无法收回等11种情形,不予追究相关人员决策失误责任。广东省规定,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职务科技成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外,由单位自主管理、自主处置,不纳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管理考核范围。
通过赋权改革与配套政策协同,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正从“不敢转”向“主动转”加速迈进。
精准分配激发动力
鲜食玉米作为常见餐桌食品,其采摘期仅20余天,传统机械采收易损伤籽粒,人工采收效率低下,成为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瓶颈。针对这一问题,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工程科学研究院科研团队突破机收鲜食玉米籽粒易损伤技术难题,成功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并于2023年与重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技术转让合同。双方合作研发的大型高端智能鲜食玉米收获机于2024年实现销售总额876万元,有效满足了鲜食玉米快速无损伤收获的产业需求。
加大资金激励力度是提升科研人员专利转化积极性的核心手段,通过明确收益分配机制,引导研发方向与产业需求深度绑定。
上述鲜食玉米收获机研发团队成员李志博向记者介绍,专利转让金额为1000万元、分5年支付,研究院将到账金额的70%直接奖励研发团队,显著提升了科研人员成果转化积极性。除核心研发团队外,研究院还将10%~15%的收益用于奖励团队管理人员、成果推广人员、后勤保障人员等在成果转化过程中作出贡献的相关人员。
同时,多地试点政策加码。如黑龙江省在11家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中规定,对专利转化作出突出贡献的,可从转化净收入单位留成部分提取不低于15%的经费,用于人员奖励和机构能力建设。辽宁省在辽宁科技大学等部分试点单位将成果转化收益中科研人员分配比例从80%提升至90%,并简化收益获取流程,进一步释放激励效能。
此外,为从源头上推动科研与产业需求对接,多地调整评价“指挥棒”,将专利等成果转化类统一纳入高校院所科研工作评价和聘期工作量考核体系,实现对“重转化”的政策引导。
哈尔滨工程大学将各教学科研单位的专利转化数量与质量列为全年科研工作关键考核指标,强化转化导向。该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明确,从事科研工作的教师在专业技术职称晋升中,专利转化成效可作为学术创新代表性业绩,表现突出者可优先评聘。
通过“资金激励+评价改革”的组合政策,科研成果转化活力被有效释放。以哈尔滨工程大学为例,“十四五”以来已转化科技成果374项,专利转化工作持续迈上新台阶,充分体现了制度创新对科研人员投身成果转化的正向激励作用。
从鲜食玉米收获机的成功转化到全国多地的政策探索,科研激励机制的完善正推动专利转化从“被动应对市场”向“主动对接产业”转变,为科技成果高效落地提供了可复制的实践路径。
专业化服务高效连接成果与需求
专利转化涉及法律、技术、市场、金融等多学科交叉,科研人员常因缺乏专业知识陷入“不会转”困境。多地通过构建专利价值评估、全流程服务和风险管控等专业化服务体系,有效突破这一瓶颈。
分级分类评估,精准识别高价值专利,解决“不知哪些能转”的问题。
一些高校院所通过内设知识产权服务部门或者依托中介机构对存量专利进行专利价值评估,筛选出具有市场潜力的高价值专利,避免教师因缺乏商业判断而盲目转化低价值专利。
哈尔滨工程大学构建包含技术成熟度、市场前景、法律稳定性等多维度的专利评分体系,完成全校6683件存量专利的分级分类管理。在此基础上,依托大数据智能生成技术成熟度、应用场景、产业化前景等信息,形成盘活专利信息库;同时委派专利转化专员开展院系一对一服务,协助科研团队梳理成果及其知识产权组合、选定转化意向和方式、盘查知识产权布局空缺等。
例如,该校副教授孙高辉团队研发的高性能阻燃降噪聚丙烯蜂窝材料,在系列辅助措施下形成高价值专利群,核心专利以400万元转让,相关产品预计2025年在建筑、轨道交通领域创造10亿~30亿元产值。
中介服务赋能,整合资源提供全流程专业支持,解决“不知如何操作”的问题。
沈阳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作为区域知识产权服务枢纽,引进50余家服务机构,通过整合本地公共服务要素、市场要素,提供从专利预审到成果对接的全链条服务,最大限度满足创新主体服务需求。集聚区负责人李妍锋介绍,2024年集聚区间接促成沈阳大学科技成果转化48项,其中促成专利转让38项、专利许可10项,总交易额达508万元。
规范交易流程,国有平台保障合规性与价格合理性,解决“不敢放心转”的问题。
黑龙江股权交易中心运营的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交易平台,作为持交易资质经营知识产权交易转化业务的平台型国资企业,系统接入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监测系统,确保交易合规性;通过公开挂牌、公示及全国资源聚集,以市场化手段检验价格合理性。
黑龙江股权交易中心总经理任浩介绍,通过严格执行信息发布、操作规则等“五统一”原则,搭建全流程线上数智化交易系统,既节省沟通成本,又杜绝线下围标、串标现象,为专利转化的阳光合规与保值增值提供保障。
从前期评估筛选到中期服务对接,再到后期合规交易,专业化服务体系正系统性破解专利转化“不会转”难题,推动科技成果与产业需求高效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