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十堰市茅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在辖区组织抽检了饼干、蛋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19类食品共379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378批次,不合格1批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本次抽检饼干1批次、蛋制品1批次、豆制品9批次、方便食品3批次、糕点13批次、罐头2批次、酒类4批次、粮食加工品6批次、肉制品5批次、乳制品8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批次、蔬菜制品4批次、水产制品2批次、水果制品4批次、速冻食品3批次、糖果制品7批次、调味品11批次、饮料17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食用农产品274批次,不合格1批次。抽检样品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二、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十堰市茅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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