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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实习记者 周义力)7月3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昭通金融监管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云南水富农村商业银行及相关责任人因“董事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实际履行职责;贷款“三查”不尽职、贷款资金被挪作他用;资产质量反映不真实;集团客户未纳入统一授信等”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120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员黄新杰、王耀丙分别处以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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