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7月5日凌晨,今年第4号台风“丹娜丝”生成。中央气象台7月5日18时升级发布台风黄色预警。
中央气象台7月6日6时继续发布台风黄色预警:
今年第4号台风“丹娜丝”今天(6日)早晨由强热带风暴级加强为台风级,早晨5点钟其中心位于台湾高雄西偏南方向大约270公里的南海东北部海面上,就是北纬21.3度、东经118.1度,中心附近最大风力有12级(33米/秒),中心最低气压为975百帕,七级风圈半径180~220公里,十级风圈半径60公里。
预计,“丹娜丝”将以每小时10-15公里的速度向东北转北偏东方向移动,强度还将有所加强,6日夜间至7日早晨将自南向北穿过台湾海峡,在此期间可能擦过或登陆台湾岛西部一带沿海,7日白天移入东海西南部海面,逐渐向福建北部至浙江中南部一带沿海靠近。
大风预报:7月6日08时至7日08时,南海东部和南部的部分海域、台湾海峡、台湾以东洋面、巴士海峡、东海西南部、广东东部沿海、福建沿海、浙江沿海、台湾岛沿海将有6~8级大风,阵风9~10级,其中南海东北部、东海西南部的部分海域、台湾海峡、台湾以东洋面、巴士海峡西部、台湾岛沿海的风力有9~11级,阵风12~13级,“丹娜丝”中心经过的附近海域或地区风力可达12~14级、阵风15级。
降水预报:7月6日08时至7日08时,浙江东南部、福建东北部、台湾岛等地有大到暴雨,其中,台湾岛中南部的部分地区有大暴雨(100~230毫米)。
国家防总、应急管理部
根据《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及有关规定,国家防总7月5日针对福建、广东启动防汛防台风四级应急响应,并派出工作组赶赴福建协助指导防汛防台风工作。
国家防总办公室、应急管理部5日组织联合会商,研判雨情汛情风情发展态势,视频调度福建、广东等省份,督促落细落实防汛防台风各项责任和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福建省
福建省防指提升防台风应急响应为Ⅲ级
根据《福建省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福建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急响应工作规程》有关规定,福建省防指决定5日11时提升防台风应急响应为Ⅲ级。
福建省防汛办要求,沿海各地要按省防指和海渔部门部署要求,有序组织好海上作业渔船回港避风,确保在时限内百分百撤离完毕。位于台湾浅滩渔场、闽南渔场和闽中渔场的海上作业渔船要于5日18时之前全部就近到港避风;位于闽东渔场、闽外渔场和钓鱼岛海域的海上作业渔船要于6日10时之前全部就近到港避风,有序停靠并做好锚固等工作,船上人员全部撤离上岸。全省沿海养殖渔排上的非劳动力人员要于5日18时全部撤离上岸,全省沿海养殖渔排上的劳动力人员要于6日10时全部撤离上岸。
暑期是滨海旅游旺季,本次台风影响过程正值周末。福建省防汛办指出,文旅部门及沿海各地要格外重视涉海涉岛旅游项目及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通过景区预约平台、旅行社渠道等多途径发布台风预警相关信息和旅游安全提示,加强滨海景区景点、沙滩浴场、海岛旅游、网红打卡点等重点区域的巡查排查,必要时针对可能的风浪影响,视情况关闭、劝返游客、加强管控。住建、交通等部门以及沿海市县要督促沿海在建工地、水上施工项目提前排查风险隐患,落实好防风防雨等安全防护措施,必要时关闭关停,撤离作业人员。
福建3条“小三通”客运航线已停航
50个水上施工项目已停工
为保障船舶航行作业安全,福建海事局于5日12时启动船舶防台二级响应。包括“黄岐至马祖”“马尾至马祖”“泉州至金门”等“小三通”航线在内的多条客渡运航线已停航,50个水上施工项目停工,海上休闲船舶、乡镇船舶于5日12时完成人员撤离工作。福建海事局加强了对载运危险品船舶进港的管控,要求码头业主调整在港危险品船生产作业计划,尽早安排船舶出港避风。
广东省
广东省防总启动防风Ⅳ级应急响应
鉴于台风“丹娜丝”对广东省影响进一步增大,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和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有关规定,广东省防总已于7月5日9时启动防风Ⅳ级应急响应。潮州、揭阳、汕头3个地市及10个县区已启动防风Ⅳ级应急响应。
广东海事部门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根据今年第4号台风“丹娜丝”的最新动态,该台风对广东省海面水上交通安全影响逐渐增大。广东海事部门于7月5日10时启动防热带气旋Ⅲ级应急响应。海事部门提醒,台风影响期间,切勿冒险出海。如遇紧急情况,请拨打水上遇险求救电话“12395”。
361艘作业渔船已回港避风
珠江口以东海域“六个百分百”措施已落实,361艘作业渔船已全部回港避风,5个海上风电平台共130人、海洋牧场92人、渔排养殖人员1926人已全部撤离上岸,5个滨海景区已关闭。
汕头全市学校7月6日上午起停课
7月5日,汕头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台风“丹娜丝”黄色预警信号生效全市学校停课的通知》。根据《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十九条有关规定,全市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7月6日上午起停课;在台风黄色、橙色、红色或者暴雨红色预警信号解除后安排复课。
浙江省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4日晚发布关于做好台风防御的工作提示单,要求扎实做好台风防御工作。
浙江海事局于5日8时启动Ⅳ级海上防台应急响应,要求海上相关单位做好防台准备工作。
温州海事局于5日16时启动Ⅲ级防台应急响应。宁波沿海自5日8时30分起,启动Ⅳ级防台应急响应。
宁波海事部门已加强对港口、航道、锚地以及内河通航水域船舶的巡航检查。
台风来袭
如何做好防范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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