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桂林平乐县人社局通报称,考生苏某某在2025年度事业单位招聘中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录用资格。据报道,苏某某顺利通过笔试、面试并进入公示环节,随后被曝出在大学期间曾因虐猫行为被学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事业单位因职业与岗位的特殊性,考察应聘人员的道德品行并贯穿招聘全过程,无可厚非。对于公共服务机构来说,德才兼备不是一个“加分项”,而是一道“必答题”。虐猫是一种践踏生命伦理道德、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残忍行为,反映出行为人缺乏基本同理心和共情能力,甚至存在心理问题与人格缺陷。有关部门按照公告规定要求,取消其招聘资格,也符合程序。
跳出个案来看,有人担心审核考察泛化异化,超过限度影响就业公平;认为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让个人历史污点不论轻重都伴随终生。这也提醒有关部门,应当针对类似争议建立健全处置规则。一方面,明确哪些事项构成“一票否决”,什么行为属于可教育改正范畴,避免停留于舆论审判,乃至沦为“道德猎巫”;另一方面,对于犯过错的人也需留出包容空间,比如参考“前科封存”理念,给那些改过自新者一个重新出发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