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5-073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7日和2025年5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在2025年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贝肯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肯装备”)、贝肯能源(成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贝肯成都”)及贝肯成都全资子公司贝肯能源(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贝肯北京”)、贝肯(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贝肯新疆”)、新疆贝肯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肯化学”)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2亿元(含)。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7,00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2025年5月10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贝肯成都分别签署了担保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司分别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盛支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簇桥支行签署了担保合同:
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盛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贝肯成都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盛支行签订的《借款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债权本金不超过5,000万元。
公司与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簇桥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贝肯成都与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簇桥支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本金为6,000万元。
本次公司为贝肯成都提供担保共计11,000万元。
(二)贝肯成都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市石油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贝肯新疆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市石油分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
本次贝肯成都为贝肯新疆提供担保1,000万元。
上述担保在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提供担保前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被担保方的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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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贝肯能源(成都)有限责任公司
1、被担保人情况
公司名称:贝肯能源(成都)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6月18日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府青路二段2号1栋1单元12楼1201-1210号
法定代表人:邓冬红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仪器仪表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大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机械设备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软件销售;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电子产品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矿产资源勘查;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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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贝肯(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1、被担保人情况
公司名称:贝肯(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3月28日
注册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平安大道2500-1号
法定代表人:李平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劳务派遣服务;建设工程施工;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矿产资源勘查;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程管理服务;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环境应急治理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技术研发;固体废物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采矿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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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一)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盛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盛支行
3、债务人:贝肯能源(成都)有限责任公司
4、保证范围:债权人尚未收回的贷款债权余额、银行承兑汇票债权余额、票据贴现债权余额、办理商票保贴债权余额、押汇债权余额、信用证债权余额、保函债权余额和/或其他债权余额,包括授信本金和利息(含正常利息、罚息和复利),以及相关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案件调查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鉴定费、勘验费、测绘费、翻译费、滞纳金、保管费、提存费、其他申请费等)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自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是否有反担保:否
(二)与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簇桥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1、保证人: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簇桥支行
3、债务人:贝肯能源(成都)有限责任公司
4、保证范围:包括债权本金(币种)人民币(大写)陆仟万元整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是否有反担保:否
(三)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市石油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贝肯能源(成都)有限责任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市石油分行
3、债务人:贝肯(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4、保证范围: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每笔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是否有反担保:否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累计为人民币31,5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6.86%。除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形,也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盛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与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簇桥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3、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市石油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4日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5-072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4日(星期五)上午10: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7月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唐恺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77人,代表股份42,899,07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344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41,702,14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748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69人,代表股份1,196,9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95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75人,代表股份13,667,0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79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12,470,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204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69人,代表股份1,196,9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955%。
2、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季亚丽律师、周存军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663,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20%;反对19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64%;弃权4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431,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798%;反对19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12%;弃权4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9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得通过。
2、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同意42,656,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57%;反对19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90%;弃权4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424,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286%;反对19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92%;弃权4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22%。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同意42,656,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57%;反对19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57%;弃权5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424,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286%;反对19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90%;弃权5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24%。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42,645,2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84%;反对19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06%;弃权5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413,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430%;反对19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58%;弃权5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12%。
2.04 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同意42,654,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10%;反对19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80%;弃权5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422,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140%;反对19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63%;弃权5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97%。
2.05 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同意42,644,2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60%;反对19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80%;弃权6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412,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357%;反对19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63%;弃权6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80%。
2.06 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42,649,5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84%;反对19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62%;弃权5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417,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744%;反对19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05%;弃权5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51%。
2.07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同意42,657,5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71%;反对17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75%;弃权6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425,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330%;反对17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90%;弃权6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80%。
2.08 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同意42,655,7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29%;反对19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25%;弃权4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423,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198%;反对19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02%;弃权4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00%。
2.09 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同意42,678,4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58%;反对17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47%;弃权4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446,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859%;反对17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02%;弃权4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39%。
2.10 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42,655,3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19%;反对17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66%;弃权6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423,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169%;反对17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75%;弃权6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56%。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651,8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38%;反对19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38%;弃权5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419,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913%;反对19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31%;弃权5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56%。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652,5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54%;反对18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22%;弃权5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420,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964%;反对18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80%;弃权5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56%。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653,8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84%;反对18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92%;弃权5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421,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59%;反对18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85%;弃权5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56%。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646,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23%;反对19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43%;弃权6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414,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554%;反对19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46%;弃权6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646,2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07%;反对18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89%;弃权6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414,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503%;反对18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78%;弃权6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19%。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652,5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54%;反对18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45%;弃权6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420,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964%;反对18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24%;弃权6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12%。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668,1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18%;反对17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63%;弃权6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436,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105%;反对17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39%;弃权6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56%。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628,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04%;反对21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00%;弃权5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396,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237%;反对21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80%;弃权5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8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631,7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69%;反对20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74%;弃权6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399,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442%;反对20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85%;弃权6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7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得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构成管理层收购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632,7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92%;反对20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51%;弃权6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400,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515%;反对20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12%;弃权6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73%。
该议案获得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管理层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631,4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62%;反对20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18%;弃权6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399,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420%;反对20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09%;弃权6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71%。
该议案获得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孙公司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627,2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64%;反对20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27%;弃权6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395,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113%;反对20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39%;弃权6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49%。
该议案获得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616,2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08%;反对20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97%;弃权7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384,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308%;反对20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58%;弃权7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34%。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季亚丽、周存军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