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雅创电子(维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发布公告,宣布此前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2025年2月17日,上海雅创电子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决定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当时设定的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2,000.00万元且不超过24,0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55元/股,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000,00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14,158,291股的4.38% 。回购最高成交价为52.61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7.74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24,975,167.82元(不含交易费用),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7月4日。
此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无差异,实际回购的实施期限、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回购资金总额等均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
从影响来看,本次股份回购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变,公司上市公司地位不变,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至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无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关于股本变动,本次累计回购股份5,000,002股,占当前总股本4.38%。若在回购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总股本不变;若未使用,则将予以注销,总股本相应减少。
公司回购股份在时间、数量及委托时段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规定,未在重大事项影响股价期间回购,且在委托时段遵循申报价格等要求。
已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多项股东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后续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实施,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程序予以注销。公司也将适时推出相关计划,并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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