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宁波网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查处了宁波红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骗享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费优惠偷税案件。经查,该公司通过将经营费用、非研发人员人工费用违规计入研发费用等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违规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费优惠,少缴企业所得税79.94万元。针对其违法事实,宁波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作出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48.96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研发人员“含量”百分百 比例远超正常水平
宁波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通过前期数据比对,发现宁波红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人员的人工费与企业职工薪酬报表的账载金额完全一致。从企业申报数据上看,该公司只有研发人员,没有行政后勤人员,这既不符合常理,也与软件行业同类企业人员配备比例存在明显差异,存在虚增研发费用,骗享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费优惠的嫌疑。
为查明真相,检查人员初步联系了该公司。公司相关负责人告知其主营业务为计算机信息技术研发,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只是注册在宁波,实际办公场所和全部员工都位于上海,由公司唯一投资方上海某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管理。由于公共管理及行政后勤服务均由投资方集中提供,导致该公司名下无行政后勤人员,员工均为研发人员,故对应的人工成本都计入了研发费用。近期由于上海的办公场所租约到期,公司辞退了部分员工,其余员工实行居家办公。
该负责人还表示,公司前不久针对前期5个研发项目开展过自查,调整了人员人工费用及直接投入费用等研发费用,并且已经向主管税务机关补缴了相关企业所得税。
狡兔三窟因票露马脚客服暗藏“双重身份”
为了进一步核实企业提供的信息,检查人员先实地走访了该公司在税务登记中位于宁波的注册地址,发现确实没有实际办公场地和人员。
检查人员随即调取该公司账簿凭证及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留存备查资料。资料显示,该公司研发的4个语音项目应用软件及1个交友联盟平台软件均取得软件著作权,并应用在直播平台中。但在翻阅凭证时检查人员意外发现,该公司在检查年度内收用了宁波某物业公司开具的房屋租赁发票,并且定期支付房租费。这与公司负责人之前声称宁波没有办公场地相矛盾。
通过发票上备注的地址,检查人员查询到该地是一处办公楼。并经过多方问询,最终找到了该公司租赁的一间办公室。该办公室面积不大,设有六七个工位,放置了桌椅及电脑,现场只有三名工作人员正在办公。
通过询问现场人员,检查人员了解到,在场的三名工作人员是宁波红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客服人员,主要工作内容是在线纠正该公司一款直播交友软件上主播的违规行为。但对于公司的一些具体情况特别是研发项目的情况,三名工作人员均表示不知情。
这一情况引起了检查人员的注意,随即于现场获取了全部客服人员名单。经与该公司研发项目立项文件中的研发人员名单一一比对发现,上述客服人员被冠以“软件测试工程师”或“主播应用软件维护工程师”之名列在研发人员名单之中,他们的工资薪金、五险一金被计入了研发费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明确规定了研究开发人员范围,企业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该公司上述客服人员工作内容单一,并未直接参与研发活动,也非研发辅助角色,该公司将其列入研发人员名单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行为,明显违反了这一规定。
不仅如此,检查人员在分析该公司的各项费用后还发现,该公司外购的部分费用,如技术服务费、短信费、美颜特效软件费等,实际是日常运营直播软件发生的,与研发无关,也被计入了研发费用。同时,既用于日常运营、又用于研发活动的外购带宽流量费,全部被计入研发费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企业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别核算,准确、合理归集各项费用支出,对划分不清的,不得实行加计扣除。
铁证如山真相终显现难逃法网追悔莫及
面对证据,宁波红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承认将客服等非研发人员10人的工资薪金、五险一金计入研发费用,将部分日常运营软件产生的技术服务费等非研发费用计入研发费用,以及部分既用于日常运营,又用于研发活动的费用,全部计入研发费用,虚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共计640.28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相关规定,宁波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对企业违规享受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进行了调整。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宁波红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税收违法行为,作出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的处理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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