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嵩明县综治中心完成新场所的改造,实现了部门入驻、开门接待群众,标志着嵩明县基层社会治理迈入规范化、实战化新阶段,并从“各自为政”转变为“握指成拳”,让群众带着纠纷来、携着满意归。
规范阵地建设,打造便捷服务矩阵
嵩明县综治中心新址位于嵩阳街道河滨北路与圆山路交叉口旁,地理位置优越,便于群众办事,综治中心占地面积约420平方米,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嵩明县对新办公场所进行改造升级,规范设置引导受理区、多元化解区、法律服务区、指挥研判区等办公区域,形成集接待群众、矛盾调解、心理咨询、法律服务、指挥调度、分流督办等为一体的多功能布局,建立“首问受理、一体派单、联动处置”服务流程,实现“窗口式”办公、提供“一站式”服务。
受理登记区
法律咨询室、调解室
速裁工作室
综合调解室
其他功能区
规范部门入驻,构建专业解纷力量
在部门入驻方面,综治中心采用1+6+N工作模式(“1”为县委政法委,“6”为县信访局、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法学会常驻,“N”根据矛盾纠纷情况由县级部门参与轮驻、随驻,联动解决问题)。为整合全县的调解力量,完善调解组织、建立调解专家库,积极开展多元调解工作。
此外,为进一步做好嵩明县行政争议预防和实质性化解工作,昆明铁路运输法院也作为综治中心的入驻单位。
规范运行机制,实现高效流程运转
运行机制规范化是嵩明县综治中心高效运作的关键,现已印发《嵩明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运行协调机制》《嵩明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制度汇编》(含9项运行的试行机制),县综治中心对各镇(街道)、园区和县级部门推送的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进行统一全量登记及分流处置。
目前,嵩明县建立了《嵩明县综治中心“三单一函”运用规则及责任督导机制(试行)》,确保各项决策和任务得到有效执行。县综治中心采取“三单一函”方式对确定的任务进行书面交办。“三单一函”落实情况及工作成效将纳入县委平安建设考核,对县级各部门及各镇(街道)、园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评。
县综治中心自规范化运行以来,共受理各类纠纷隐患线索58件,经分析研判后分类流转交办46件,已化解31件。
嵩明县将继续锚定“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目标,根据市级要求及参照先进地区成功经验,结合本地实际,在试行中不断完善各项机制,优化服务质量。一是进一步完善各项机制、细化工作,指导和督促乡、村两级综治中心同步建设,对相关入驻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各单位重视程度及业务能力。二是结合工作进展,加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积极引导群众通过合理合法途径化解矛盾纠纷,并对群众诉求实施“受理-调解-督办-反馈”闭环管理,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未来,嵩明县将持续推动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提质增效,形成“上下联动、条块协同”工作格局,夯实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平安引擎”,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让“枫桥经验”在嵩明县结出更有成效的实践成果。
县综治中心工作时间及地址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67910201
地址:嵩阳街道河滨北路与圆山路交叉口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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