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济南市政府印发新修订的《济南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进一步优化防汛抗旱应急工作。
新修订的《预案》根据防汛工作实际,在指挥体系、监测预警及应急响应等方面进行优化补充。在指挥体系方面,新预案增加了“双指挥长”工作机制,市防指成员单位参照省防指调整情况,由38个成员单位调整为16个。在防汛预警方面,新预案增加了预警条件、解除条件。在部门预警方面,新预案根据城市防汛需要,增加了城市内涝气象风险预警。由市水务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联合发布城市内涝气象风险预警,明确了应对措施。在应急响应方面,新预案优化了防汛、抗旱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和响应行动。
此外,《预案》还明确了市气象部门负责提供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从气象角度对影响汛情旱情的天气形势和降水等做出监测、分析和预测预报;及时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做出预警和滚动预报,并向市防指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气象信息,参与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适时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等。
(作者:杨建斌 责任编辑:郭曼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