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王歆瑶 房楚楚) “多亏有你们帮忙,今年5月我终于拿到赔偿款!”近日,在虎丘区检察院回访中,曾被快递车撞伤的王某难掩感激。
此前,刘某驾驶快递电动三轮车与王某的电动自行车相撞,致王某右股骨粗隆间骨折,交警认定刘某负全责。经近一年治疗,王某花费4.9万元医疗费,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因责任方消极赔偿,王某向苏州高新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虎丘区检察院依托与司法局共建的弱势群体权益保护机制,审查确认王某符合民事支持起诉条件。经调查,某快递公司授权A公司运营业务,A公司负责人杨某将业务承包给董某,刘某为董某所聘快递员。依据《民法典》,检察官认定刘某在劳务中致人损害,应由雇主董某担责,挂靠运营的A公司承担连带责任。2024年10月25日,该院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
同年11月20日,法院采纳意见,判令董某赔偿王某115817.21元,A公司连带担责。判决生效后义务人未履行,王某申请强制执行,2025年5月13日,11万余元赔偿款全部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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