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究竟视频微博
【#北京转租10间房个人视同租赁企业#,#北京新规直指二房东治理#】长期以来,“二房东”套取房款后跑路、克扣押金租金等现象屡禁不绝,租客事后维权成本高。与此同时,在外来人口不断流入的一二线城市,大量存在的职业化个人“二房东”又会进一步加剧群租房治理难题。
在此背景下,为保护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当地住房租赁市场秩序,加强对“二房东”群体的事前监管和事后处罚,显得必要而迫切。
7月3日,北京住建委发布《关于规范个人开展住房转租活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拟将个人在本市转租非同一套(间)住房达到10套(间)及以上的个人“二房东”纳入住房租赁企业管理范畴。
所谓个人“二房东”,即从事转租住房活动的个人。在租房市场上,“二房东”往往以个人名义承租他人住房后,再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包括在互联网信息平台发布房源出租信息)。
在业界人士看来,另一个对“二房东”转租行为起到关键约束作用的规定在“信息发布”方面。
通知拟规定,互联网信息平台、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为转租住房达到10套(间)的个人提供信息发布或居间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