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两部门联合发布《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提出包括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增设商保创新药目录等五方面16条措施,加大创新药研发支持力度。
创新药密集获批、授权出海频频
今年以来,创新药备受关注,国产创新药频频授权出海,大单频频,创新药概念板块指数一度触及历史最高点1243.86点。药通社统计数据显示,国家药监局今年已批准41款1类创新药上市,包含24款创新药、12款生物药、5款中药,数量已经接近2024年全年(48款)。新京报记者梳理发现,这些创新药的背后,中国药企成为主力,占比超85%。
创新药密集获批的背后,是中国药企能力的崛起,也反映出国家近年来不断鼓励中国药企提升创新能力、研发本土创新药的成效。
近四年是医药行业发展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节点,医保、医药和医疗“三医”联动,集采、国谈、DRG/DIP、公立医院改革等政策密集出台,伴随医药行业整体增速降档,细分行业持续分化。在中国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倒逼及鼓励创新转型之下,历经“阵痛”的中国药企逐渐从以前的仿制药“舒适圈”走出来,不断提升自我创新能力。在国际舞台上,有越来越多的本土药企展现出中国的研发实力。
2024年7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时隔近一年,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联手发布《若干措施》,旨在进一步完善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举措,推动创新药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就医用药需求。
“《若干措施》是对《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实施方案》的进一步细化和深化。”北京中医药大学卫生健康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邓勇表示,去年的《方案》从全链条角度对创新药发展进行支持,奠定了政策基础,而今年的文件则聚焦当前创新药发展面临的挑战,提出了加强对创新药研发支持、支持创新药进入医保目录和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等五方面16条举措,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7月2日,针对《若干措施》发布的影响,CRO(临床合同研究)上市公司诺思格在回复投资者提问时表示,该政策有助于创新药高质量发展,对公司利好。
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
《若干措施》涉及五方面,包括加大创新药研发力度,支持创新药进入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和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支持创新药临床应用,提高创新药多元支付能力,强化保障措施。
具体到16条措施,包括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加强药品目录准入政策指导、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健全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合理确定创新药医保支付标准、增设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强化创新药真实世界研究、推动创新药加快进入定点医药机构、提高临床使用创新药的能力、完善创新药医保支付管理、促进创新药全球市场发展等。
其中,“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措施中提及,在确保数据安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探索为创新药研发提供必要的医保数据服务。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做好疾病谱、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支持医药企业、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布局研发管线,提升创新效率。
“文件首次开放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的疾病谱、临床用药需求等核心数据,能帮助药企和科研机构精准锁定研发靶点,降低研发成本和风险,提高研发效率。” 邓勇说道。
《若干措施》中还提到,建立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同时新设“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对此,邓勇分析认为,调整机制之下,多数创新药可在上市两年内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而商保创新药目录可以为超出基本医保范围的创新药开辟新的支付通道,有助于创新药更快实现市场价值,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当前,创新药在临床应用时还面临“药占比”等现实问题,影响医疗机构配备创新药。《若干措施》中的“推动创新药加快进入定点医疗机构”措施要求,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一品量规”限制。“此举将有利于创新药更快进入医院,提高药品可及性,让患者更快受益,也能促进企业销售增长。”邓勇说道。
《若干措施》还覆盖创新药全生命周期,力图破解创新药“研发难、支付难、进院难”问题。邓勇表示,此举将吸引更多资本和人才进入创新药领域,推动本土医药创新生态高质量发展,助力中国从制药大国向制药强国迈进。
新京报记者 王卡拉
校对 穆祥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