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典型案例让企业“重获新生”
创始人
2025-07-03 04:21:42

通讯员 苗 艳

“该重整案系全国首家上市公司与参股子公司协同重整的案件,是建设制造强国背景下通过司法途径为我国钢铁制造业转型发展贡献力量的典型案件,为同类企业化解困境探索可行性样本,为破产审判工作贡献了青海智慧。”这是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西宁特钢及关联企业矿冶科技协同重整案”获得2023年度“全国破产经典案例”提名奖时给出的权威评价。

培育破产典型案例是检验破产审判业务质效的重要标尺,也是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的有效途径。“典型案例培育绝非简单事后总结,而是将精品意识贯穿办案始终的系统工程。”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黄存智说,我们在审理破产案件时牢固树立精品案例意识,抓住优质案件机遇,把案件办成精品案的同时,全程跟踪,注重挖掘、编发与推选典型案例,实现从“好案件”到“好案例”的跃升。

2024年1月,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报送的《变破为立、以破促兴,全力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案例,经过激烈竞演、专家评审等环节,从39个不同地区(单位),共55个案例中脱颖而出成功入选“2023年度西宁市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十佳典型案例”。

“我们以审结的省投集团、华鑫水电等破产重整案为主要素材,提炼了案件办理过程中服务保障经济促发展、创新审理模式解难题、彰显司法温度重效益等主要做法,并就案件取得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进行了阐述。” 黄存智说。

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重整案,经过重整,稳定近6000名职工就业,债权人、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保护,企业困境得以化解,重整后的两公司最终重获新生,顺利注入由中国五矿控股、青海省参股的中国盐湖集团,市场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得以进一步提升,使债权人能够共享重整后企业发展红利。

近年来,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能救则救、当退则退的原则,充分发挥“积极拯救”和“及时出清”功能,不断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及挽救机制,畅通规范市场主体退出渠道,着力维护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依法审理了一批破产类案件。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债务包袱沉重、挽救无望的企业,引导其通过规范的破产清算程序清理债务退出市场;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发展前景的企业,积极引导其进行司法重整,以“放水养鱼”“变债为股”等方式助力企业“重获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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