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3日,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宣布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回购方案详情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5日和2025年7月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相关议案。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43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资金上限2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6,090,104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65%;按回购总金额下限1.5亿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2,067,579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49%。最终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债权人权益告知
因本次回购股份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2025年7月3日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若债权人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其债权有效性不受影响,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按原债权文件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申报方式如下:
| 申报方式 | 详情 |
|---|---|
| 申报时间 | 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8月16日(工作日8:30 - 12:00、13:00 - 17:30) |
| 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天马总部大厦 |
| 邮政编码 | 518131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伟;联系电话:0755 - 36351068;电子邮箱:yan_zhang25@tianma.cn |
| 申报所需材料 |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
| 其他 |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封面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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