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农股份”)积极推进股份回购计划,旨在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做准备。
2024年9月13日,浙农股份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公司决定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此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设定在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区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最初设定为不超过人民币11.14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相关公告于2024年9月14日、2024年9月2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
由于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了调整。2025年5月27日,公司发布《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1.14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0.85元/股 。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需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回购,且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在回购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未在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期间回购公司股份。同时,委托价格、交易时段等也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要求。
浙农股份表示,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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