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刘先生反映,他开车途经南宁市南环路中段时,道路中央隔离栏突然被大风刮倒并砸中其车辆,导致车辆严重受损,维修费达13万余元。虽然南宁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认定其无责,但涉事设施维护方未给出具体赔偿方案,导致车辆一直无法维修。6月30日,涉事设施维护方——嘉隆达维护公司项目负责人就此进行回应。
反映:隔离栏倒了导致车损,维修费高达13万余元
据刘先生介绍,去年下半年,他以裸车价53万元买了一辆奔驰车。6月16日下午5时许,他开车在南环路由北往南方向行驶,当时下着雨刮着风。当车辆行驶至桥面上时,突然道路中央一排约300米长的金属隔离护栏纷纷倒下,砸到了其车辆,导致左侧车头至车尾不同程度受损。他报警后,交警部门赶到现场处理。
隔离栏被大风吹倒,导致刘先生车辆受损。受访者供图之后,刘先生将车拖至4S店,经评估维修费报价13万余元。6月23日,南宁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他无责。然而,事故认定书上并没有事故责任一方,那其损失该由谁负责呢?
事发当天,刘先生车辆左侧出现不同程度受损。
“当时隔离栏未固定牢固,存在安全隐患。”刘先生说,面对此类突发交通事故,他起初不清楚应向哪个部门索赔,认为相关损失应由涉事设施的维护方承担,为此已向交警部门申请复议。目前复议尚未有结果。经多方联系后,刘先生找到涉事设施维护方嘉隆达维护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谭先生,对方虽口头承诺维修车辆,但态度模棱两可,也一直未落实具体方案。目前,车辆仍滞留在4S店,无法进行维修。
回应:会妥善处理,待细节核实确认
据南宁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显示,事发当时,突遇自然天气大风状况,导致隔离栏被风吹倒与刘先生的车辆左侧发生碰撞,造成其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意外事故。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关于“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之规定,认定刘先生无责。
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刘先生无责。
据4S店修理费评估单显示,零件代码中有自选和触发两项内容,加上工时和喷漆等项目,维修费总计13.4万余元。
6月30日,记者在事发现场看到,倒塌的隔离栏早已修复好了,该路段存在高度不一致的隔离栏。据刘先生反映,事发时涉事隔离栏高度约1米,而修复后更换的隔离栏高度仅有数十厘米。
6月30日,记者看到事发现场已修复好隔离栏。
当天下午,记者联系上涉事设施的维护方项目负责人谭先生。谭先生表示,此事件并非维护方违规操作所致,实属台风天气导致的不可抗力交通事故。在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后,他们一直与刘先生保持沟通,不存在推卸责任的情况,承诺将妥善处理并修复刘先生车辆。由于涉及金额较大,目前仍在就具体细节进行最终核实确认。
说法:属侵权纠纷,维护方需承担相应责任
针对这一事件,北京德恒(南宁)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福冬分析认为,此事件属于道路设施侵权纠纷,嘉隆达维护公司作为隔离栏维护方需承担相应责任。
首先,该公司以“台风天气属于不可抗力”的理由可能难以成立。不可抗力需满足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三个条件,但台风等恶劣天气可通过气象预报预见,管理方应当提前加固设施或设置警示。如果现场证据显示隔离栏未固定且高度不合理,表明管理方未履行防护义务,存在过错。
其次,如果刘先生已完成基本举证,证明车辆损害是隔离栏倒塌所致,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承担侵权责任。嘉隆达维护公司作为隔离栏维护方,需主动举证证明已尽合理管理职责,否则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最后,建议刘先生可以通过交警部门或调解机构督促对方赔偿,若协商无果,可直接提起侵权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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