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谢紫薇
社交网络中的群发功能本来是为了方便沟通,但也能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赌博犯罪的“推广利器”,近日,福建省清流县人民法院审结这样一起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犯罪案件。
2024年5月初,小滔(化名)在社交软件上发现一则广告,称转发“六合彩”赌博广告到微信用户就能获利。为谋取利益,小滔主动联系对方,随后被拉入特定QQ群并获取操作指引,按要求将转发过程录制视频发送回群内,以供上家结算报酬。
尝到甜头后,小滔又拉拢好友小强(化名)共同参与。二人合资购买收纳盒作为礼品,于同年5月26日至30日驾车流窜至福建省连城县、长汀县、清流县等地乡镇,以“每转发广告满200个微信号即赠收纳盒”为条件吸引路人帮忙转发。经核查,二人累计将赌博广告信息非法推送至10760个微信账户,非法获利6915.56元。
同年5月30日,小滔、小强被公安机关抓获,二人到案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分别退出违法所得。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小滔、小强明知他人进行“六合彩”违法犯罪活动,仍然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发布推广信息,共向10760个微信用户发送有关信息及图片,情节严重,二人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综合二被告人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退出全部非法所得等量刑情节,依法判处二人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提醒:随着网络的不断发展,部分不法分子以“网络兼职推广”“转发广告送礼品”为名,利用群众防范意识薄弱的特点,诱使其帮助群发赌博、诈骗等违法信息。广大群众需警惕此类陷阱,切勿因蝇头小利而沦为犯罪活动的“帮凶”。若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犯罪,仍提供广告推广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