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根据黑龙江证监局发布的公告,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经查,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人,未按《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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