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柴嵘)今起,本市定点医药机构在销售医保药品时,按要求扫描追溯码后方可进行医保基金结算,执行“应采尽采、依码结算、依码支付”。北京友谊医院药剂科药师刘怡表示,此举将大幅提升患者用药安全性和可追溯性,杜绝“回流药”流入正规渠道。
今天上午,记者在西城区、东城区、朝阳区的6家连锁药店看到,工作人员在销售药品前,都会使用扫码设备扫描药盒上的追溯码。“我们现在每次售药前都会扫描追溯码,主要是防止售出被倒卖回来的‘回流药’。”西城区阜外大街天保堂平价大药房工作人员表示,“对顾客来说,购药流程和以前一样。”记者注意到,消费者购药流程未受影响,扫码操作由销售人员在结账环节完成。购药完成后,消费者也可扫描追溯码查询药品信息。
当天,记者购买了一盒乳酸菌素片,使用支付宝扫描外包装盒上的追溯码后,页面显示“追溯码验证通过”“使用信息:总计扫码1次”,这意味着这一药品为首次销售的正规药品,不属于多次销售的“回流药”。此外,扫描追溯码还可查验药品生产厂家、生产日期、药品批号、有效期等详细信息。
除医保定点药店外,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药房也实施了“依码结算”。“患者在医院药房购药流程没有变化,售药前药房工作人员会进行一次扫码操作。”刘怡介绍,药品追溯码如同药品的“电子身份证”,具有唯一性,扫码能够精准拦截回流药;如果药品出现质量问题,医保部门也能快速定位流向。“相当于在药品销售的最后环节设置了一道屏障,极大降低了回流串换药品通过正规渠道流入患者手中的风险。”刘怡说。
刘怡建议,医保参保人员优先选择购买有追溯码的药品,避免购买追溯码缺失或被损毁的药品,确保用药安全。购药时应注意保留小票,如果扫描追溯码发现“查询到两次及以上的销售信息”,说明该药品此前已被出售,极可能是“回流药”。消费者可凭小票向医保部门举报,并向售出机构索赔。此外,药物用完后,建议撕毁空药盒上的追溯码,防止他人盗用空药盒及追溯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