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批复,同意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按原股权结构同比例减资,注册资本由51,233,609,796元人民币减至10,000,000,000元人民币。
上述减资完成后,同意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对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增资36,800,000,000元人民币,增资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0,000,000元人民币增至46,800,000,000元人民币。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完成后,股权结构调整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44,152,603,838股,持股比例94.343%;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896,564,642股,持股比例4.052%;中国财产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364,465,651股,持股比例0.779%;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86,365,869股,持股比例0.612%;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持有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00,000,000股,持股比例0.214%。
金融监管总局要求,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应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完成上述变更事宜,加强股权管理,严格控制股东关联交易,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机制,防范和化解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