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证券报消息,6月28日,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
回购股份基本情况回顾
2024年11月27日,贵州茅台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2024年12月28日,公司披露回购报告书,决定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当时设定的回购价格不超过1,771.90元/股(含),回购金额不低于30亿元(含)且不超过60亿元(含),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缘由
2025年5月19日,贵州茅台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对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6.24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4,671,299,522.40元(含税)。
2025年6月20日,公司又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6月25日,除权(息)日为6月26日,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亦为6月26日。
根据公司2024年9月2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若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计算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1771.9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1744.30元/股(含)。其具体调整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每股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每股现金红利计算如下: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252,887,715×27.673)÷1,256,197,800≈27.600元/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送股和转增股本,公司流通股未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最终得出,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771.90-27.600)+0]÷(1+0)=1744.30元/股。
除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相关法规规定,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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