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池镇聚焦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中的突出问题,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农村集体 “三资” 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强化领导,广泛宣传。成立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政府镇长和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联村领导和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办公室抽调专门力量,对全镇12个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资产管理情况进行摸底核实,建立台账、形成问题清单;要求各村(社区)通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院坝会等形式,广泛宣传此次整治行动的目的和具体措施,同时充分发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作用,通过公布来访电话、举报信箱等途径做好线索收集工作。
组织实施,分步推进。由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牵头,村集体经济会计站具体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具体组织实施。一是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查,着重对合作社自有资产、资源、各类合同、账务等方面进行自查自纠,形成问题清单;二是设立镇、村两级监督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和网络邮箱,积极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并逐一核实;三是对自查形成的问题清单和群众举报有价值的问题线索,在村务公示栏中公示公开。
落实整改,建章立制。针对各村集体经济组织排查出的疑似问题合同、问题账务,通过逐个甄别研判建立整改清单,制定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和措施,及时反馈到村集体经济组织并要求限时整改,同时向镇纪委备案,协助整改推进、落到实处;健全完善制度,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后,中池镇将指导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强化“三资”管理,规范和完善符合本村实际的管理制度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形成长效管理运行机制。
编辑:侯宜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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