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事件:
严打造假: 证监会处罚了一家已经退市的公司“越博动力”及其老板、高管们,因为他们从2018到2022年长期财务造假(虚构业务、假卖资产,让收入和利润看起来比实际高)。
重点突破: 首次同步处罚了“帮凶”!这次不仅罚了公司和内部人,还罚了两个外面配合造假的人(于某、贺某)。他们提供自己控制或联系的公司,帮越博动力做假生意,属于“共同违法”。
处罚力度:
公司及内部人:警告 + 总计3080万罚款 + 两人被禁止进入证券市场8-10年。
外部“帮凶”:分别罚款200万和30万。
涉及犯罪的,直接送公安局追究刑事责任。
证监会想强调什么(政策/方向):
财务造假是死敌: 证监会认为财务造假是毒害市场的根本大患,必须重点打击,要“长牙带刺”(手段硬)、有棱有角(态度鲜明),惩罚、预防、治理一起抓。
全链条追责: 以前主要盯着上市公司和老板、高管(“关键少数”)以及中介机构(会计师、律师等“看门人”)。现在发现新问题:外面有人专门配合造假,形成造假“利益链”或“生态圈”。
新策略:打“首恶”也打“帮凶”: 为了彻底打掉这个“生态圈”,证监会决定不仅要抓主犯(“追首恶”),还要抓帮凶(“打帮凶”)。这次罚外面的人就是落实这个策略。
综合惩防体系: 去年联合公安部、财政部等搞了个文件,专门建立打击财务造假的“组合拳”(行政、民事、刑事一起上),明确要严打配合造假。
未来手段更多样: 以后对付“帮凶”,证监会会用更多办法:直接罚(像这次)、交给其他部门处理、或者直接移送公安坐牢。
宽严相济: 也不是一味地狠罚。如果配合造假的人能主动改正、配合调查、有立功表现,证监会也会考虑从轻、减轻甚至不罚(给改过机会)。
学习笔记要点:
重点打击: 证监会恨死财务造假了,往死里打!
新变化: 不光罚造假公司内部人,第一次连外面帮忙造假的人也一起罚了!
为啥罚“帮凶”? 因为现在造假流行“组团作案”(公司 + 外部配合者),形成“造假圈”,危害更大,必须连根拔起。
怎么罚?
公司内部:巨额罚款 + 禁止当高管/炒股多年。
外部帮凶:根据情节罚款(这次是200万和30万)。
严重到犯罪的,直接坐牢!
未来方向: 以后会更狠地抓“主谋”和“帮凶”,用行政(证监会罚钱、禁入)、民事(赔钱)、刑事(坐牢)三套组合拳一起打。
坦白从宽: 帮凶如果能主动自首、配合调查、戴罪立功,有机会少罚或不罚。
终极目标: 搞垮造假“利益链”和“生态圈”,让大家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保护股民和健康市场。
一句话总结: 证监会这次开了先河,把财务造假公司和外面帮忙做假账的“托儿”一起罚了,以后这种“组团造假”的,主犯帮凶一个都跑不掉,手段更狠,目标就是彻底铲除造假土壤!
证监会严肃查处财务造假案件 首次对配合造假方同步追责
日期:2025-06-27 来源:证监会
近日,我会对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越博动力,已退市)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除拟对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相关董监高等造假责任人依法严惩外,还拟对两名配合造假主体一并严肃追责。
经查,2018年至2022年,越博动力通过虚构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销售等业务、虚假出售资产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相关年度报告等存在虚假记载。我会拟对越博动力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以合计3080万元罚款,并对其中两名主体采取8至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在越博动力财务造假过程中,于某、贺某提供其控制或联络的多家公司配合越博动力开展虚假业务,与越博动力构成共同违法,我会拟对其分别处以200万元、30万元罚款。此外,对发现涉嫌犯罪情形的,我会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财务造假是侵蚀市场根基的毒瘤,一直是证监会的重点打击对象。近年来,我会严格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聚焦重点领域和市场关切,通过严厉打击虚构业务、滥用会计政策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坚决做到“长牙带刺”、有棱有角,“惩防治”并举,努力塑造良好市场生态。在严厉打击发行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主体的同时,我会始终紧盯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监高等“关键少数”,严防保荐、审计、法律等中介机构“看门人”失守,通过压实上述主体责任、强化“全链条”追责等,全力为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第三方主体配合、串通上市公司实施造假,双方乃至多方形成利益链、“生态圈”,是近年来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的新特点,不仅扰乱市场秩序,且严重污染市场生态,必须予以严厉打击。我会一直积极探索通过多种方式实现对配合造假方的严肃追责,于去年6月联合公安部、财政部等部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确立了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明确了严厉打击配合造假、强化对配合造假方追责的工作内容。在越博动力案中对配合造假方直接处罚,是我会落实中央要求的重要举措之一,后续我会还将综合运用直接立案处罚、移交有关主管部门处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等多种方式,全面强化对配合造假方的追责,联合各方共同塑造良好市场生态。
下一步,我会将继续严格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坚持“追首恶”与“打帮凶”并举,进一步强化对造假责任人及配合造假方的追责,通过强化行政、民事、刑事立体化追责体系,全面惩处财务造假的策划者、组织者、实施者、配合者,坚决破除造假利益链、“生态圈”。同时,对于主动整改、积极配合调查有立功表现的相关配合造假主体等,我会也一贯坚持宽严相济的执法政策,将通过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等方式,予以从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