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严肃查处财务造假案件 首次对配合造假方同步追责
创始人
2025-06-27 22:57:17

转自:贝壳财经

【#证监会严肃查处财务造假案件# 首次对配合造假方同步追责】#证监会坚决破除造假利益链# 证监会表示,近日对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越博动力,已退市)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除拟对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相关董监高等造假责任人依法严惩外,还拟对两名配合造假主体一并严肃追责。经查,2018年至2022年,越博动力通过虚构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销售等业务、虚假出售资产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相关年度报告等存在虚假记载。我会拟对越博动力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以合计3080万元罚款,并对其中两名主体采取8至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在越博动力财务造假过程中,于某、贺某提供其控制或联络的多家公司配合越博动力开展虚假业务,与越博动力构成共同违法,我会拟对其分别处以200万元、30万元罚款。此外,对发现涉嫌犯罪情形的,我会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财务造假是侵蚀市场根基的毒瘤,一直是证监会的重点打击对象。近年来,我会严格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聚焦重点领域和市场关切,通过严厉打击虚构业务、滥用会计政策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坚决做到“长牙带刺”、有棱有角,“惩防治”并举,努力塑造良好市场生态。在严厉打击发行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主体的同时,我会始终紧盯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监高等“关键少数”,严防保荐、审计、法律等中介机构“看门人”失守,通过压实上述主体责任、强化“全链条”追责等,全力为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第三方主体配合、串通上市公司实施造假,双方乃至多方形成利益链、“生态圈”,是近年来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的新特点,不仅扰乱市场秩序,且严重污染市场生态,必须予以严厉打击。我会一直积极探索通过多种方式实现对配合造假方的严肃追责,于去年6月联合公安部、财政部等部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确立了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明确了严厉打击配合造假、强化对配合造假方追责的工作内容。在越博动力案中对配合造假方直接处罚,是我会落实中央要求的重要举措之一,后续我会还将综合运用直接立案处罚、移交有关主管部门处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等多种方式,全面强化对配合造假方的追责,联合各方共同塑造良好市场生态。

相关内容

热门资讯

全球媒体聚焦 | 美媒:“冰雪... (来源:千龙网)美国《旅行与旅游世界》网站12月12日发表文章,关注冰雪运动在中国的日益盛行是如何助...
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转自:新华社新华社海口12月13日电(记者刘邓、吴茂辉)记者从海口海关获悉,近日,一台船用发动机的保...
27载照顾公婆 石景山白慧霞入... 转自:北京青年报客户端12月13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石景山区获悉,该区八角街道杨庄北区社区居民白慧霞...
张毓强父子的资本“炼金术”:振... 转自:华夏能源网文|华夏能源网一家6年前在港股市值不足22亿元的公司,如今以近400亿元的估值冲击A...
年轻人涌入高校买羽绒服! 12月12日“人大899元书记严选羽绒服卖断货”登上热搜阅读量突破两千万讨论互动量过万近日,多所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