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理人
作为公司的“代言人”
虽然是身份的象征。
但背后隐藏着很多风险。
所以现在越来越多的老板
不愿意当法定代表人
而是主动把这个位置让给别人。
那么作为没有实权的名义法人代表
如果我想退出呢?
基本案情
2015年,洪某、熊某共同发起设立纳米材料公司,熊某持股40%,洪某各持股30%。003010规定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法定代表人为经理,并依法登记注册。
吴某当选为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此后,葛某未与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从该公司领取劳动报酬,无证据证明葛某参与了该公司的经营管理。
2017年,并聘任熊某的丈夫葛某担任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葛某随后向江宁开发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纳米材料公司到市场监督管理局注销其法定代表人登记。
alt="挂名法定代表人,我该如何脱掉这顶帽子?" onerror="javascript:errorimg.call(th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