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访网财观
中访网数据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山材料”)近日审议通过《董事离职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离职程序,确保治理结构稳定性和股东权益保护。该制度明确了董事离职的四种情形,包括任期届满、主动辞职、被解任及其他法定情形,并细化了离职程序、责任义务及持股管理要求。
根据制度,董事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说明辞职原因及后续任职情况,公司须在60日内完成补选。若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或审计委员会不符合要求,原董事需继续履职至新董事就任。此外,离职董事在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且需遵守减持比例限制等规定。
制度强调离职董事的持续义务,包括保密责任及未履行承诺的后续执行。违规行为将追究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该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旨在强化公司治理透明度,维护投资者利益。
天山材料表示,此举是响应监管要求、完善内控体系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降低高管变动对经营的影响。市场分析认为,明确的离职管理机制可增强投资者信心,为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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