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农民工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可抵扣税费】江西省近日发布《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号文,提出下岗职工、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根据规定,三年内,当年实际应缴纳的税费将按照每户每年1.44万元的限额依次抵扣。
根据实施意见,江西鼓励劳动者按照“不准进、不准出”的原则创办小型经济实体,大力发展小店经济。除扣税外,重点群体首次创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每人将按规定获得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提前申请50%的补贴资金。
来源:江西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