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都股份拟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涉及金额超2400万元
创始人
2025-06-25 18:11:41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都股份”)于2025年4月29日,就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事宜,发布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银都股份主体资格及激励计划程序合规

银都股份由杭州银都餐饮设备有限公司于2011年12月8日整体变更设立,2017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需终止的情形,也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为实施本激励计划,自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10月25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等已履行多项法定程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

拟回购注销股票具体情况

  • 因激励对象离职回购:因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唐建林、范永进、曹治发、廖银萍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将其4人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6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回购价格为15.00元/股,本次回购总金额为900,000元,回购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 因业绩指标未达标回购:因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指标未达标,需对在职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一期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共147人,合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63.56万股。回购总价款 = 15.00元/股×合计回购股份数量 + 前述金额对应的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回购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两项回购价款总计超2400万元(163.56万股×15元/股 + 90万元 + 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 。

回购程序进展

2025年4月29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相关议案。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回购事宜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程序,但尚需就本次回购事宜所引致的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履行减资、股份注销登记等相关法定程序。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因此本文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相关内容

热门资讯

12月22日国泰中证新材料主题... 数据显示,12月22日,国泰中证新材料主题ETF(159761)获净申购140.91万元,位居当日股...
大龙地产跌2.11%,成交额1... 12月23日,大龙地产盘中下跌2.11%,截至09:43,报2.79元/股,成交1224.73万元,...
百洋股份跌2.07%,成交额1... 12月23日,百洋股份盘中下跌2.07%,截至09:43,报7.10元/股,成交1840.82万元,...
胜宏科技股价涨5.05%,西部... 12月23日,胜宏科技涨5.05%,截至发稿,报312.80元/股,成交38.66亿元,换手率1.4...
浦东建设涨2.11%,成交额3... 12月23日,浦东建设盘中上涨2.11%,截至09:43,报8.21元/股,成交3526.9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