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河北日报
兴隆县法院开展乡镇环保普法活动
6月5日,兴隆县人民法院半壁山人民法庭庭长豆浩杨向乡镇干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讲。此次宣讲聚焦盗采矿产资源、毁坏山林等突出问题,通过法条解读、案例剖析与实务指导,为基层干部送去法治“干货”。
豆浩杨结合环境保护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重点阐释了盗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破坏自然保护地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界定与量刑标准。同时,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深入揭示破坏生态环境的法律后果与社会危害。
开展乡镇环保普法活动,既是司法职能向生态治理前沿的延伸,更是构建多元共治环保格局的关键举措。兴隆法院将持续深化“司法+行政”协作机制,持续依托乡镇村组,打造常态化普法平台,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扎根基层。(刘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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