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上午,西安市高陵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会上表决通过了高陵法院11名同志职务任命事项。
高陵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运平作新任命同志的个人情况介绍;
张乐同志作表态发言。
经会议审议表决
高陵法院11名同志
全票通过区人大常委会任命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韶辉为新任职同志颁发了任命书。
随后,在与会人员的见证下,新任命同志面向宪法,高举右手,庄严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履新之际,新任命人员纷纷表示,将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始终秉持法治精神,坚守司法底线,努力成为人民群众信赖的守护者、公平正义的捍卫者,为法治高陵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作者:张青青
编辑:赵佳欣
责编:马宁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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