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笔者最近接受的一些咨询中,尤其是一位带货直播的头部主播因税务问题被重罚后,一些企业老板开始充分重视企业和自己老板的税负问题,与此同时,一些企业主打算对自己企业的结构进行一些合理的规划调整。
那么,问题来了,普通企业家在创业初期或者在经营初期是如何选择自己的经营主体的呢?
笔者结合近期的一些培训,从负债和税负差异的角度进行了总结和比较,希望对创业者有所帮助。
我们常见和可选的不同主题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
(2)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有限合伙)
(3)有限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让我们看看他们各自的债务承担方式和主要税收负担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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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问题来了:
创业者如何选择企业主体类型,或者换句话说,在选在企业类型时,主要考虑哪些因素呢?
个人认为,创业主体类型的选择主要是基于两大方面的考量:风险隔离以及税收优化。
我们先说风险隔离。
所谓风险隔离,就是尽量避免公司财产和个人火锅放在一起,这会导致你承担起用全部财富还清公司债务的责任。
如果是基于这个考虑,尽量选择注册为有限公司,尽量不选择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
但是,如果企业家本身的经营规模一开始没有那么大,也不会涉及承担大额债务,那么出于税负的考虑,他可以先选择注册成立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独资企业。毕竟这两类主体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只有经营者承担个人所得税。
想要成立有限公司,就要注意有效的风险隔离措施,避免在投资阶段和后续经营阶段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尤其是将股东原有的“有限责任”改为“无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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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我们再来谈谈税收优化。
关于税收优化,需要先说明两点(这也是我在培训过程中反复强调的):
第一点:依法纳税是我们的法定义务,不要偏听偏信一些所谓的“税收筹划专家”出的那些可能打擦边球的主意,而是要在现有的、没有争议的政策规定下,做符合政策规定的事情。
第二点:所谓的税收优化,是要根据创业者的业务发展所处的阶段、规模、营收金额、客户群体等一系列因素进行通盘的、综合的考量,而不仅仅是局限于某一项业务开展所谓的优化。
如前所述,不同主体类型的主要纳税类型是不同的。创业者可以在现有框架下选择自己的业务类型,可以参考以下优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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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指出的是:
企业纳税人类型的选择不仅由企业家自己决定,在更多情况下还取决于你的客户。比如你的客户要求开13%的增值税发票,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所以只能选择普通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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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需要补充说明一下最后一点,即“公司控制公司”: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以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即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但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不需要支付企业所得税。
简单来说:如果A公司是B公司的股东,那么A公司从B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收益,A公司不需要就该部分收益缴纳企业所得税。作为自然人的创业者,可以作为A公司的股东,而不直接持股B公司,这样在A公司获取了B公司的收益后,如果直接将这些收益进行了在A公司层面进行合法支出,而不是直接作为创业者分红装到创业者个人口袋,那么创业者也就无需就该部分收益缴纳个人所得税,从而减少了一部分的税负。
最后,做个简单的小结:
1、在初创期,创业者选择企业类型时,建议根据业务类型、业务量大小、是否有合作伙伴、是否会涉及大额债务、客户对企业主体是否有特定需求等因素,综合考虑注册成立何种类型的经营主体。
2、不同类型的经营主体对应不同特点的创业者以及不同的创业阶段。创业者也可以在后期的经营活动中,针对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调整。
3、如果业务量不大,且客户没有特定的开票要求,可以选择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税负相对较小。
4、如果考虑风险隔离,那么建议成立有限公司。如成立一人有限公司,则要特别注意公司财务规范,避免出现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混同。
5、如果业务量较大,且客户开票要求不尽相同,那么可以考虑“组合拳”模式,根据不同客户的要求,选择不同经营主体对接客户去开展业务,从而尽可能的享受税收政策,合法优化税负。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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