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村全面振兴规划的宏伟蓝图中,农村污水治理犹如关键一笔,勾勒着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新貌。农村污水治理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确保治理成效。为更好地建设美丽乡村,应着力从农村生活污水、农业生产污水和乡镇企业生产污水三个方面进行综合治理。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从源头到水体的生态循环农村生活污水主要包括厨房污水、洗涤污水、沐浴污水和冲厕污水等。这些污水成分复杂,含有大量的有机物、氮、磷等污染物,若不加以治理,将对农村生态环境和居民健康造成严重影响。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关键环节。良好的污水处理设施不仅能减少水体污染、保护生态环境,还能提升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为村民创造更加健康、舒适的生活环境。通过治理农村生活污水,不仅可以有效预防疾病传播,保障村民的身体健康,还能推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农村社会的全面进步。其一,高效收集污水,构建乡村“血管”网络。污水收集系统恰似村庄的“血管”,将分散的生活污水有序汇聚。其规划应充分考量村庄规模、地形地貌与人口分布,这背后蕴含着生态工程学的智慧。依据生态工程学原理,系统的科学布局能实现物质与能量的高效流动。完善的“血管”网络可防止污水随意排放,避免对土壤和地表水造成直接污染,维系乡村生态平衡,恰似守卫生态肌体的坚固防线。其二,善用处理技术,彰显因地制宜的生态智慧。污水处理技术选择犹如量体裁衣。人口密集的村落应采用集中式一体化设备,犹如建立小型污水处理工厂,高效处理污水;分散村落则借助生态湿地、氧化塘,模拟自然生态的自净模式,运用植物、微生物的协同作用净化污水。这种顺应自然、巧用自然的方式,正是生态修复理论的生动演绎,借助自然之力重塑乡村水生态,让污水回归清澈。其三,培育环保意识,唤醒村民的生态共识。村民环保意识的提升,是农村污水治理的内生动力。通过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多渠道,宣传普及环保知识,使村民认识到生活污水危害,实现从“被动接受”到“主动参与”、从“要我治理”到“我要治理”的思想转变。这一过程契合社会认知转变理论,知识的传播与意识的觉醒,如同点亮乡村的文明火种,汇聚成全民治污的磅礴力量。二、农村生产污水治理:绿色发展与生态平衡的协奏农业生产污水主要包括畜禽养殖废水、农田灌溉退水、农产品加工废水等。这些污水含有大量的有机物、氮、磷、农药和化肥残留物,是农村水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治理农业生产污水,对于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至关重要,可以减少污染物对土壤、水体和空气的污染,保护农村的生态平衡。通过治理农业生产污水,还可以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如将畜禽粪污转化为有机肥料,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其一,治理畜禽养殖污染,实现变粪污为宝。如规模化养殖场应配备粪污处理设施,采用干清粪、雨污分流技术,从源头削减粪污量。推广粪污资源化利用,将其转化为有机肥料或沼气,实现资源循环利用,这正是循环经济理论在畜牧业的实践应用。变粪污为宝,不仅化解养殖污染难题,还为农田输送养分,串联起养殖与种植的绿色生态链。其二,治理农田面源污染,守护土壤与水体的生态防线。如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减少化肥农药施用量,这是精准农业理论的落地生根。依据农田土壤养分状况与作物需求,精准调控施肥用药,既保障农作物茁壮成长,又避免过量养分流入水体,守护乡村水土的纯净,筑牢农业生产与生态环境的和谐共生根基。其三,治理农产品加工污水,坚守排放的生态底线。如加强对农产品加工作坊污水排放监管,要求其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确保达标排放,这是环境经济学中外部性内部化的必然要求。这类小作坊污染排放会产生社会成本,通过监管使其承担环境责任,将外部成本纳入生产核算,倒逼其采用清洁生产技术,从源头削减污水产生,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动态平衡。三、乡镇企业生产污水治理:法治护航与绿色转型的交响乡镇企业生产污水是指乡镇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包括食品加工、造纸、印染、化工等行业产生的污水。这些污水成分复杂,含有大量的有机物、重金属和有毒有害物质,对环境的污染危害极大。治理乡镇企业生产污水,是保障农村生态环境安全的重要举措,可以减少污染物对农村水体、土壤和空气的污染,保护农村的生态环境。通过治理污水,还可以促进乡镇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推动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其一,严格环境准入,把好生态“闸门”。要严格乡镇企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控制高污染、高耗能项目落地,这是可持续发展理论的前置防线。环境准入犹如生态“闸门”,筛选出契合绿色发展要求的产业项目,引导乡镇企业向低污染、高效益方向转型,为乡村经济植入绿色基因,确保产业发展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其二,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治污“利器”。应督促已建成乡镇企业完善污水处理设施,运用先进污水处理技术提升处理效能,这是工程技术创新理论在企业环保实践中的关键应用。先进的处理设施宛如治污“利器”,高效去除污水中有害物质,使其达标排放;鼓励企业采用中水回用技术,实现水资源循环利用,契合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理念,缓解乡村水资源压力。其三,加强环境监管,筑牢生态“法网”。应强化对乡镇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监管,依法严惩违法排污行为,这是环境法治理论的刚性保障。严密的监管体系如同生态“法网”,约束企业环境行为,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以法律权威捍卫乡村生态净土,让违法者无所遁形。总之,农村污水治理,是乡村全面振兴战略下一场深刻的生态革命。它融合多学科理论,从生活、生产到企业污水治理,全方位重塑乡村生态肌理。汇聚政府、企业与社会各界之力,以理论为指引,以实践为笔,绘就美丽乡村的生态画卷,让乡村在生态宜居的道路上绽放绚丽光彩,为美丽中国建设添砖加瓦。(邹琳 陈向科,作者分别系湖南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湖南农业大学基地研究员,湖南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来源:红网
作者:邹琳 陈向科
编辑:肖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