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快报记者关注到,ST易事特(维权)(300376)曾因信披违规被处罚,目前案件已有新进展;ST智云(维权)(300097)索赔也传来了好消息;*ST生物(维权)(000504)内部动荡,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经营层挂牌出售子公司股权;凯大催化(维权)(830974)在持续督导期间,因业绩快报和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且未及时修正、财务数据错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遭通报批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6月23日,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廖律师向投资快报记者表示,资本市场"扫雷行动"正在向纵深推进,既警示上市公司要守住信披底线,也提醒投资者要擦亮双眼,善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权益。上述4家上市公司的股票索赔目前仍处线索征集当中,相应受损股民可予以关注。
ST易事特公布回购进展,此前索赔案件有新进展
2025年6月3日,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易事特”)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4,885,660股,回购总金额为79,652,355.00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数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0689%,最高成交价为4.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35元/股。其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为16,826,620股,回购总金额为54,973,310.20 元(不含交易费用),该部分股份回购已于2024年11月4日实施完成;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用途的股份为8,059,040股,回购总金额为24,679,044.80元(不含交易费用),该部分回购实施期限截至2025年8月5日。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廖律师向投资快报记者(微信:tz315-wh)表示,目前团队已收到广州中院送达的关于易事特虚假陈述一案的相关损失核算报告。初步判断在2018年3月15日至2023年5月11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5月12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ST智云索赔和解,受损股民可注意
2025年3月17日,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智云”)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大连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号)及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罗东、邹梦华、张秀敏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2025】6号)。
目前,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代理的ST智云证券虚假陈述一案中,ST智云拟与已提起索赔诉讼的亏损股民达成和解协议,尽快赔偿股民损失。其他受损股民仍可以起诉挽回损失。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庞律师向投资快报记者(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11日(含当日)之间买入,并在2024年4月12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ST生物内部动荡,股民索赔应尽早
2025年6月19日,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生物”)发布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李志福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志福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该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李志福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同日,*ST生物还发布关于授权经营层挂牌出售子公司股权的公告。为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业务结构,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ST生物拟在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出售持有的南华和平医院管理(湖南)有限公司52%股权。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邓律师向投资快报记者(微信:tz315-wh)表示,公司近期动荡不已,受损股民应尽早索赔,初步判断在2025年1月22日至2025年4月21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5年4月22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凯大催化收到立案告知书,受损股民可关注
2025年5月22日,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大催化”)发布关于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凯大催化2024年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并将相关文件内容与对外披露信息进行了对比。
本持续督导期间,因业绩快报和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且未及时修正、财务数据错报,北京证券交易所对凯大催化及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对凯大催化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对凯大催化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同时,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于2025年3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张律师向投资快报记者(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5年3月20日(含当日)之间买入,并在2025年3月21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维权平台联系方式:
维权热线:020-81657697(工作时间:9:00-18:00);
邮箱地址:tz315@weihenglaw.com
微信公众号:衡财保·炜衡金融315
微信:tz315-w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