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高学历生活补助申请已经开始了!为深入推进“智汇泰山”人才集聚工程,进一步优化全区人才发展环境,吸引更多高学历人才来泰山区创新创业,泰山区2018年将为新引进的高学历人才提供企业生活补贴。凡符合条件的高学历人才,均可从4月8日起通过工作单位申报,每月最高补助2000元。
本次申请资助对象为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招收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招收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归国研究生。其中不包括在职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补贴申请人在营业执照注册地在泰山区的非中介企业就业,其所在单位应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此外,补贴条件还明确要求,补贴申请人须已毕业并取得相关学位,且2018年首次在泰安市或泰山区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由其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人员(不含2018年前在泰安市或泰山区缴纳的社保人员)。
按照补贴标准,本科生600元/月,研究生1000元/月,博士生2000元/月。符合条件的人员可连续享受36个月的生活补贴,领取时间以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实际月份为准。
按照申报流程,4月8日至18日,企业整理相关资料,上报至所在街镇、园区。其中,企业(独立法人)以营业执照注册地为准,非独立法人以总公司注册地为准。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在泰山区就业期间,申请补贴人员在多个用人单位就业的,由其现工作单位申报。
经街道、镇、园区组织初审合格后,于4月23日前将相关材料上报区人社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社保信息系统、电话核实等方式查询核对上报信息。5月5日至9日,区人社局通过所在企业和网站对审核通过者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区人社局将补贴申请人信息录入“泰山区高学历人才生活补贴信息库”,并填写《泰山区企业2018年新引进高学历人才生活补贴申请汇总表》上报区委组织部人才办。区委组织部人才办将补贴资金拨付给区人社局,由区人社局将补贴资金发放给享受生活补贴的人员。对弄虚作假、冒领或骗取补助资金者,一经查实,除追回已发放资金外,五年内取消申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