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利源股份(002501)发布公告,近期公司收到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多份法律文书,涉及公司与原告黄某某、李某某及张某某等投资者的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公告中提到,共计24件法律文书,其中包括3件撤诉案件,诉请金额合计约40万元,4件不服一审判决的再审案件,诉请金额合计约339万元,17件新增案件,诉请金额合计约299万元。
此外,截至公告日,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累计金额为318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告指出,若未来判决生效,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进行相应处理。
2025年一季度,利源股份实现收入4597万元,归母净利润-2103万元。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