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老子"道法自然"的思想
如何理解老子"道法自然"的思想
道法自然,老子的哲学思想。语出老子《道德经》第二十五章,老子认为,"道"虽是生长万物的,却是无目的﹑无意识的,它"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即不把万物据为己有,不夸耀自己的功劳,不主宰和支配万物,而是听任万物自然而然发展着。“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里的“自然”是自然而然的自然,即“无状之状”的自然。
老子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德经·道经第二十五章》)
意思就是说人们依据于大地而生活劳作,繁衍生息;大地依据于上天而寒暑交替,化育万物;上天依据于大“道”而运行变化,排列时序;大“道”则依据自然之性,顺其自然而成其所以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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