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七匹狼战略委员会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修订《七匹狼战略委员会规则》相关内容。
【《七匹狼战略委员会规则》全文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七匹狼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修订《七匹狼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内容。
【《七匹狼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全文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十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七匹狼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修订《七匹狼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相关内容。
【《七匹狼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全文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十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七匹狼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修订《七匹狼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规则》相关内容。
【《七匹狼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规则》全文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十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七匹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修订《七匹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相关内容。
【《七匹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全文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十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七匹狼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修订《七匹狼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相关内容。
【《七匹狼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全文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七匹狼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修订《七匹狼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相关内容。
【《七匹狼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全文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七匹狼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制定《七匹狼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相关内容。
【《七匹狼董事离职管理制度》全文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25年6月2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6月21日
1、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少雄,男,汉族,现年60岁,大专学历,经济师。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管理委员会理事会副会长,中国服装协会副会长,福建省政协委员,福建省工商联副主席,福建省服装服饰行业协会永久名誉会长,泉州商会副会长、亚洲时尚联合会中国委员会主席团主席、泉州市工商主席、会长,泉州市政协常委等职。曾任福建七匹狼制衣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直接持有本公司23,390,528股股票,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31.09%的股权,周氏家族成员,与董事候选人周少明、周永伟为兄弟关系,且同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与董事候选人周力源为父子关系,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周少明,男,汉族,现年57岁,大学本科学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曾任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董事、第七届会副董事长、总经理;厦门市纺织服装同业商会理事会会长。直接持有本公司13,190,200股股票,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31.09%的股权,周氏家族成员,与董事候选人周少雄、周永伟为兄弟关系,且同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与董事候选人周力源为叔侄关系,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周永伟,曾用名:周连期,男,汉族,现年63岁,厦门大学EMBA,经济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曾任中国银行晋江支行金井办事处副主任、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直接持有本公司16,045,600股股票,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37.82%的股权,周氏家族成员,与董事候选人周少雄、周少明为兄弟关系,且同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与董事候选人周力源为叔侄关系,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周力源,男,汉族,现年29岁,曾就读于加拿大多伦多大学,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目前在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Karl Lagerfeld品牌负责人,负责Karl Lagerfeld品牌整体战略的制定及执行。周氏家族成员,与董事候选人周少雄为父子关系,与董事候选人周永伟、周少明为叔侄关系,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叶少琴,女,汉族,现年59岁,会计学博士,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曾任厦门大学会计师事务所和厦门永大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从事验资、审计等工作;曾任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龙溪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现任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和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吴文华,女,汉族,现年57岁,管理学博士,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中国管理协会人力资源与组织行为分会常务理事。曾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MBA中心主任。英国曼彻斯特大学、美国哈佛大学、百森商学院访问学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孙传旺,男,汉族,现年42岁,经济学博士,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人才项目青年学者,福建省青年拔尖创新人才,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厦门信息产业与信息化研究院研究员。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目前兼任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焦培,男,汉族,现年49岁,华侨大学服装设计专业毕业,中国服装协会专职副会长。曾任中国服装协会秘书长。截至本公告日,焦培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简称:七匹狼 公告编号:2025-046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1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6月20日上午在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台南路77号汇金国际中心17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健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合称“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发表审核意见如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网以及2025年6月2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公司的《监事会议事规则》随之废止。
本议案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25年6月2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简称:七 匹 狼 公告编号:2025-049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6.50元/股调整为6.40元/股。
2、除上述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5年6月20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且不超过3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5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公司将回购价格上限由5.50元/股调整为6.50元/股。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实施首次回购,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31,044,70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4.40%,最高成交价为6.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74元/股,交易金额为1.73亿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及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的相关约定,自公司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05,023,537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1,044,706股后的673,978,8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的金额=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67,397,883.10元/705,023,537股≈0.0955966元/股(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因此,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6.50元/股-0.0955966元/股≈6.40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6月20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四、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调整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6.50元/股调整为6.40元/股。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相关风险提示
如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简称:七匹狼 公告编号:2025-048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4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提名周少雄先生、周少明先生、周永伟先生、周力源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叶少琴女士、吴文华女士、孙传旺先生、焦培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其中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三家,且不存在任期超过6年的情形。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叶少琴女士、吴文华女士、孙传旺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叶少琴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焦培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上述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上述董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2、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公司向第八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6月21日
1、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少雄,男,汉族,现年60岁,大专学历,经济师。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管理委员会理事会副会长,中国服装协会副会长,福建省政协委员,福建省工商联副主席,福建省服装服饰行业协会永久名誉会长,泉州商会副会长、亚洲时尚联合会中国委员会主席团主席、泉州市工商主席、会长,泉州市政协常委等职。曾任福建七匹狼制衣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直接持有本公司23,390,528股股票,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31.09%的股权,周氏家族成员,与董事候选人周少明、周永伟为兄弟关系,且同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与董事候选人周力源为父子关系,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周少明,男,汉族,现年57岁,大学本科学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曾任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董事、第七届会副董事长、总经理;厦门市纺织服装同业商会理事会会长。直接持有本公司13,190,200股股票,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31.09%的股权,周氏家族成员,与董事候选人周少雄、周永伟为兄弟关系,且同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与董事候选人周力源为叔侄关系,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周永伟,曾用名:周连期,男,汉族,现年63岁,厦门大学EMBA,经济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曾任中国银行晋江支行金井办事处副主任、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直接持有本公司16,045,600股股票,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37.82%的股权,周氏家族成员,与董事候选人周少雄、周少明为兄弟关系,且同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与董事候选人周力源为叔侄关系,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周力源,男,汉族,现年29岁,曾就读于加拿大多伦多大学,目前在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Karl Lagerfeld品牌负责人,负责Karl Lagerfeld品牌整体战略的制定及执行。周氏家族成员,与董事候选人周少雄为父子关系,与董事候选人周永伟、周少明为叔侄关系,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叶少琴,女,汉族,现年59岁,会计学博士,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曾任厦门大学会计师事务所和厦门永大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从事验资、审计等工作;曾任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龙溪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现任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和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吴文华,女,汉族,现年57岁,管理学博士,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中国管理协会人力资源与组织行为分会常务理事。曾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MBA中心主任。英国曼彻斯特大学、美国哈佛大学、百森商学院访问学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孙传旺,男,汉族,现年42岁,经济学博士,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人才项目青年学者,福建省青年拔尖创新人才,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厦门信息产业与信息化研究院研究员。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目前兼任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焦培,男,汉族,现年49岁,华侨大学服装设计专业毕业,中国服装协会专职副会长。曾任中国服装协会秘书长。截至本公告日,焦培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名称:七匹狼 公告编号:2025-050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2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2、2022年4月6日至2022年4月16日,公司通过内部办公平台在公司内部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已满10天。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2年4月1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2年6月21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1430万份,激励对象人数40人。
7、2023年4月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3年6月29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公司完成了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2023年6月30日,完成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登记事宜。
9、2024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4年4月23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的注销登记事宜。
11、2024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12、2025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本次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情况
(一)本次调整的原因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05,023,537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1,044,706股后的673,978,8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二)本次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方法如下:
P=P0-v
P0:调整前的行权价格;
v:每股派息额;
P: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的金额=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67,397,883.10元/705,023,537股≈0.0955966元/股(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经过调整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5.43-0.0955966=5.33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5.75-0.0955966=5.65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就公司本次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的原因及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根据《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信息披露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名称:七匹狼 公告编号:2025-051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8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8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3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5年7月3日(星期四)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厦门思明区观音山台南路77号汇金国际中心公司1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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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详见2025年6月2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3、提案3、4、5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5%以下(不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4、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选举4名独立董事和4名非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经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8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票不享有表决权。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7月7日(星期一),上午8:30至17:00;
2、登记地点:晋江市金井镇南工业区七匹狼公司办公楼三楼证券部;
3、登记办法: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请于2025年7月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持股东账户及个人身份证;委托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领取会议相关资料。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5年7月7日17点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5-85337739 传真:0595-85337766
联系人:蔡少雅 邮政编码:362251
5、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6月2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29”,投票简称为“七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有4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有4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7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天)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7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或本单位)作为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注:
1、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