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ST新潮 公告编号:2025-054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股东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6月19日,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市宏语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国金阳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内蒙古伯纳程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伯纳程芯茂会世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陈开军、宋娟、王震等6名股东(以下称“提请召集人”)提交的《关于提请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以下称“《提请函》”)等文件。
一、《提请函》主要内容如下:
“致: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请召集人为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合法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请召集人同意作为共同提请召集人之一,联合上市公司合计持股10%以上的特定或者不特定股东,共同提请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如会议届次调整,则本函所述内容相应适用于调整后的届次,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定期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并于2025年5月6日因该未按规定披露定期报告事项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截至目前,公司股票仍因未能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而处于停牌阶段,如公司在股票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的,则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复牌,如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按期披露定期报告负有法定义务,监事会应尽职履行监督职责,若公司因前述事项被终止上市,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届监事会全体成员应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截至目前,公司董事会仍未发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预计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即2025年6月30日前)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泰煤炭”)部分要约收购公司股份事项已经完成过户登记,伊泰煤炭成为持有公司50.10%股份的股东,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经与伊泰煤炭沟通,伊泰煤炭支持提请召集人提请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鉴于第十二届董事会截至目前仍未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退市风险与日俱增、日益严峻,后续编制及审议定期报告时间紧迫,本次股东大会应尽快召开,以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请召集人及其他联合提请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上市公司股东,作为合计持股10%以上的股东,共同提请公司董事会:①自本函送达(送达可以采用现场送达、电子邮件送达、邮寄送达等任何方式,任一方式送达均视为有效送达)之日(公司董事会拒不接受的,亦视为送达)起十日内同意召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反馈提请召集人;②在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作出后五日内发出召开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及③于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第十六日(如遇非交易日则会议召开日期顺延至下一交易日)召开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如董事会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导致本次股东大会未如期召开或者未能审议如下议案,视为董事会恶意阻碍、干扰股东大会正常召开,股东有权采取一切合法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如下提案人提出的全部提案(具体内容见附件2):
为充分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深圳市宏语商务咨询有限公司、陈开军、宋娟、王震(“提案人”)作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依法提出以下提案(该等提案作为本函及其他提请召集人出具的提请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函的共同附件,签署版电子扫描件及随函所附复印件具有纸质签署版同等效力,具体内容见附件)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请提前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前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一:《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并选举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提案 1.1:《关于选举张秀文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候选人简历)》
提案1.2:《关于选举张钧昱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候选人简历)》
提案1.3:《关于选举刘春林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候选人简历)》
提案1.4:《关于选举张晶泉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候选人简历)》
提案1.5:《关于选举李俊诚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候选人简历)》
提案1.6:《关于选举刘万洲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候选人简历)》
提案1.7:《关于选举赵立克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候选人简历)》
提案1.8:《关于选举廉涛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候选人简历)》
提案二:《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并选举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提案 2.1:《关于选举陈小俊女士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候选人简历)》
提案 2.2:《关于选举 XU HUAXI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候选人简历)》
提案 2.3:《关于选举解祥华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候选人简历)》
提案 2.4:《关于选举杨振远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候选人简历)》
提案三:《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并选举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提案3.1:《关于选举苏涛永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候选人简历)》
提案 3.2:《关于选举杨旭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候选人简历)》
提案3.3:《关于选举王永亮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候选人简历)》
鉴于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广大股东的重大权益,请董事会依法申请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并为股东开通网络投票。”
二、后续处理
对提请召集人提出的《提请函》等文件,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相关事项进行全面核查。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果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将及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