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创始人
2025-06-21 03:31:06
0

证券代码:688536 证券简称:思瑞浦 公告编号:2025-037

转债代码:118500 转债简称:思瑞定转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6月16日发出,会议于2025年6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ZHIXU ZHOU(周之栩)主持。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5年6月20日为授予日,并同意以72.8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72名激励对象授予1,186,440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吴建刚、张明权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转授权人士办理以下有关事项:在发行注册批复有效期内,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会授权人士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如果有效申购不足,可以启动追加认购程序或中止发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688536 证券简称:思瑞浦 公告编号:2025-040

转债代码:118500 转债简称:思瑞定转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及相关资金使用安排,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8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2025年8月4日起至2026年8月3日止,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办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8月18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0]1824号文《关于同意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获准向境内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14,2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68,453,425.3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45,746,574.65元。上述资金于2020年9月15日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0818号验资报告。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62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2,044,39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00,998,982.4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9,342,394.4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81,656,587.9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0月23日全部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3)第0520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经董事会决议,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相关全资子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已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吸收合并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签署的协议均由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履行)、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额度及期限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5年8月4日起至2026年8月3日止,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是指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8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5年8月4日起至2026年8月3日止,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是指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5,000万元(含本数)。

(三)投资产品品种及安全性

为控制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等),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不会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无担保债券为主要投资标的理财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四)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并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跟踪和分析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具体实施和管理部门,内部审计部负责审计和督导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使用和存放等情况;

4、保荐机构、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

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8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2025年8月4日起至2026年8月3日止,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688536 证券简称:思瑞浦 公告编号:2025-035

转债代码:118500 转债简称:思瑞定转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6月2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761号(创企天地)2号楼4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ZHIXU ZHOU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2、董事会秘书李淑环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均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陆伟、陈雨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688536 证券简称:思瑞浦 公告编号:2025-036

转债代码:118500 转债简称:思瑞定转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5月30日,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查询了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24年11月30日至2025年5月30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登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共有2名核查对象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董事长ZHIXU ZHOU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在自查期间累计减持530,000股;公司董事、副总经理FENG YING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在自查期间累计减持198,902股。其相关交易是根据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所进行的正常交易行为,均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不构成内幕交易。减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100)。

除此之外,其余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内部相关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公司相关人员及中介机构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和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特此公告。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688536 证券简称:思瑞浦 公告编号:2025-038

转债代码:118500 转债简称:思瑞定转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6月16日发出,会议于2025年6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德军主持。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确定为2025年6月20日,并同意以72.8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72名激励对象授予1,186,440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8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2025年8月4日起至2026年8月3日止,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688536 证券简称:思瑞浦 公告编号:2025-039

转债代码:118500 转债简称:思瑞定转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年6月20日

●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186,440股,占当前公司股本总额132,601,444股的0.8947%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5年6月20日为授予日,以72.8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72名激励对象授予1,186,440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5年5月3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潘飞作为征集人就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5年5月31日至2025年6月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6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5年6月2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议案。并同日提交披露《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36)。

5、2025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并对截至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授予事项的相关内容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确定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确定为2025年6月20日,并同意以72.8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72名激励对象授予1,186,440股限制性股票。

(四)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5年6月20日;

2、授予数量:1,186,440股,占当前公司股本总额132,601,444股的0.8947%;

3、授予人数:72人;

4、授予价格:72.81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4、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5年6月20日,并同意以72.8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72名激励对象授予1,186,440股限制性股票。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6个月不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的计量参照股票期权执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对授予的1,186,440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133.44元/股

2、有效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3、历史波动率:42.2710%、36.6109%、34.8285%(分别采用申万半导体指数的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3642%、1.3701%、1.3970%(分别采用中债信息网披露的国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到期收益率)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次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安排的比例摊销。由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授予价格、授予日收盘价和实际归属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归属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或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归属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限制性股票相关的股份支付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同时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团队稳定性,并有效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给公司带来更高的经营业绩和内在价值。

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事务所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与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况,授予条件已成就。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及激励对象的确定和信息披露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不存在不符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要素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688536 证券简称:思瑞浦 公告编号:2025-041

转债代码:118500 转债简称:思瑞定转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品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 交易金额: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3,6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2025年8月4日起至2026年8月3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开展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则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的10%。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风险提示: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日常经营生产活动为基础,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市场风险、履约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目前国际宏观经济环境复杂多变,全球金融市场、汇率走势不确定性加剧。由于公司海外市场客户及部分供应商以外币结算,汇率变化对公司经济效益会产生一定影响,直接影响公司盈利能力。为规避公司所面临的汇率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的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依托日常经营业务,将严格遵守套期保值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采用远期、掉期、期权和组合期权等衍生品进行汇率风险对冲,用于管理进口原材料和海外收付汇导致的外汇风险敞口。外汇衍生品为套期工具,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手持外币资金及进口原材料采购合同为被套期项目,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抵御被套期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程度,可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在一定程度上锁定购汇成本。

(二)交易金额

结合2025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预期收付汇情况,公司对外汇风险敞口进行了测算。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3,6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开展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则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的10%。

(三)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或上述产品的组合。涉及外币币种为公司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但不限于美元。

交易对手主要为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格且经营稳健、资信良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及授权

本次授权交易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自2025年8月4日起至2026年8月3日止。在上述审议的额度及期限内,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与管理。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投机性、套利性交易,但由于汇率变动的复杂性和不可预测性,业务开展中依然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当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导致汇率走势基本面发生变化,衍生品价格出现较大波动,交割时汇率市场价格与合约价格背离,导致套期保值有效性降低或失效,甚至出现一定损失的风险。

2、内部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的交易对方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以及衍生品交易规则的修改等原因,从而导致衍生品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四、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行为均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1、严格控制交易规模。公司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均应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申请,将外汇衍生品规模严格控制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授权额度内,并严格按照公司的内部控制流程进行审核、批准。

2、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及处理等做出明确规定,确保覆盖事前防范、事中监控和事后处理的各个环节,相关外汇衍生品业务均将严格按照该制度执行。

3、公司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4、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备合法业务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风险,不开展境外衍生品交易;并秉持汇率风险中性原则,选择结构简单、风险可控的产品,以保值为目的,禁止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5、公司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应对交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设定适当的止损限额(或者亏损预警线),明确止损处理业务流程并严格执行。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是出于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充分保障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不利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审慎开展相关业务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列报及披露。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及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保荐人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过程中,要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杜绝以盈利为目标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衍生品交易。

保荐人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的局限性以及交易违约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1日

相关内容

热门资讯

平行宇宙到底存在不存在? 平行宇宙到底存在不存在?空间是平行的。
古代武当山收女弟子吗?明朝呢? 古代武当山收女弟子吗?明朝呢?不收吧。要不张三丰为什么不把周芷若收了呢,反而让灭绝收了古往今来,武当...
招生简章丨AI驱动下的采购全流... 01课程简介在数字化经济时代,采购管理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变革与挑战,由于市场激烈竞争导致卖方市场向买方...
人民日报钟声:推动中东局势缓和... 连日来,中东地区紧张局势持续,国际社会对事态可能走向失控深感担忧。6月19日,习近平主席同俄罗斯总统...
北京男排目标全力冲冠   本报讯(记者 卓然)距离全运会开赛仍有数月时间,北京男排的备战一刻不松懈。在上届全运会无缘四强后...
内蒙古:2750名“益心为公”...   本报讯(记者沈静芳 通讯员王敏)近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获悉,截至目前,自治区“益心为公”...
欧盟限制中企参与医疗器械招标,... 【环球时报报道 记者 倪浩】路透社报道称,欧盟委员会20日决定限制中国企业参与欧盟价值超过500万欧...
特朗普:可能会“视情况而定”支... 当地时间20日,美国总统特朗普表示,很难要求以色列停止空袭,他可能会支持停火。△美国总统特朗普据悉,...
伊朗外长:愿意在以色列“停止侵... 转自:新华网新华社日内瓦6月20日电(记者石松 王其冰)伊朗外长阿拉格齐与英国、法国、德国三国外长及...
光伏板块投资机遇初显 ● 刘英杰谭丁豪6月20日,光伏板块逆势走强,板块内多只股票大涨。市场人士表示,当前光伏行业产能出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