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访网财观
中访网数据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澜起科技”)近日发布公告,宣布其《信息披露制度(草案)》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之日起正式生效。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同时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交所的相关规定。
根据制度内容,澜起科技的信息披露范围包括定期报告(如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和临时报告(如重大事件公告、股东会决议等)。公司强调,信息披露义务人需严格履行披露责任,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形式替代法定公告。此外,公司还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内部审批程序,要求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组织披露工作,并对信息的保密性提出严格要求。
制度特别指出,若两地证券市场对定期报告的规定存在差异,公司将遵循“内容从多不从少、要求从严不从宽”的原则,并在同一日公布报告。对于重大事件,公司需在董事会决议或协议签署时立即披露,若事件已泄露或证券交易出现异常波动,公司应及时公告说明情况。
澜起科技还规定,内幕信息知情人员需严格保密,防止信息泄露或不当使用。若因工作失职导致披露失误,公司将追究相关责任。此外,信息披露文件将专卷存档,确保可追溯性。
该制度的实施标志着澜起科技在H股上市后进一步强化公司治理,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以维护投资者权益并符合境内外监管要求。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或立场,不代表Hehson财经头条的观点或立场。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与Hehson财经头条联系的,请于上述内容发布后的30天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