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金融一线消息,据新疆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中心支公司、水磨沟区支公司因套取费用被分别罚款8万元、12万元。同时,孙凌燕、张雨朦因套取费用,被警告并罚款共计4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 |
对分公司罚款12万元。对孙元科警告并罚款2万元 |
新疆金融监管局 |
2 |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代理人管理不到位 |
对中心支公司罚款42万元。对彭波、柳园园、肖鹏、赵秀丽警告并罚款共计1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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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中心支公司、水磨沟区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套取费用 |
对中心支公司罚款8万元,对支公司罚款12万元。对孙凌燕、张雨朦警告并罚款共计4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