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声音,从实际出发,聚焦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优化完善耕地保护相关政策措施,力求让基层可感可及,让农民群众得到实惠”。
6月20日自然资源部举办的“为基层解难题办实事”媒体座谈会上,记者感受到了一系列贴近基层和群众实际的政策温度。
实事求是,给足合理过渡期
耕地保护事关粮食安全,关乎民生福祉。
耕地红线一定要守住,不能突破,也不能变通突破。按照有关规定,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良田粮用始终是必须坚持的大原则。
“在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的同时,还要统筹处理好与农民利益、农村产业发展的关系。”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监督司司长贺勇表示。一些过去占用耕地发展的种植、养殖项目,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有着重要作用,如果急于恢复,有关地方将面临失去增收产业,甚至返贫风险。“对这种情况,我们要实事求是,给足合理过渡期”,贺勇强调,“但是,过渡期不是无限期,最终还是要解决的。”
解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历史占用耕地种树种果种茶等造成的耕地流失问题,攸关群众利益,如何破题?在调研过程中,基层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自然资源部统筹分析研判后,提出了“三个一批”的解决办法:引导各地按照“认定一批”“恢复一批”“置换一批”的方式,逐步有序分类处置。
为基层减负,切实维护农民权益
“对纳入过渡期范围的地块,在耕地保护考核中也将予以统筹考虑,既压实各级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也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维护农民权益。”贺勇表示。
对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历史占用耕地种树种果种茶等造成的耕地流失问题,过渡期“认定一批”就是坚持实事求是,对耕作层良好、符合耕地认定标准的,认定为耕地并进行严格保护;“恢复一批”就是对集中连片、具备良好灌溉条件且易于恢复的,结合农民意愿、产业发展、作物生长周期等,分阶段、分批次逐步恢复;“置换一批”就是对质量较差、坡度较陡等确实不适宜恢复的,有序退出耕地保护范围,置换适宜作为耕地保护的地块,确保耕地实至名归。
“‘认定一批’将原本不确定的土地属性明确化,消除了农民群众‘种了白种’的顾虑,激发了农民的种植积极性,有效维护了群众利益,有助于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山东德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赵攀认为,结合发展实际、四季农时,选择集中连片、具备良好生产种植条件且容易恢复的土地,分阶段、分批次的稳妥有序“恢复一批”,能够最大限度挖掘适宜耕地潜力,“既避免了“一刀切”式的复耕破坏生态,又通过生态修复技术逐步恢复耕地功能,实现了‘既要绿水青山,也要粮袋子’的平衡。”
“‘置换一批’是优化布局的创新之举。”赵攀认为,部分耕地由于地理位置、自然条件等因素,耕种效益低且保护难度大,通过合理的置换机制,能够优化耕地空间布局,提高耕地的整体质量和利用效率,又能更好地解决耕地碎片化问题,便于推广机械化种植、规模化经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粮食产能。
“优进劣出”,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
这些年来,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保住了优质耕地资源,遏制了各类非农建设对耕地的无序占用,限制了城市“摊大饼”式扩张。但在调研中,很多基层反映,永久基本农田管理存在“刚性有余、弹性不足”的问题。对此,自然资源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农业农村部研究起草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
“初步考虑是,以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优化为目标,建立‘优进劣出’的管理机制,推进永久基本农田更加集中连片,逐步提高优质耕地比例。”贺勇透露,在优化布局的过程中,对基层反映的一些与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农业配套设施难以落地问题,在办法中做出了明确的政策安排。
对标高标准农田,确保耕地“占优补优”
“为确保补充耕地数量质量真实可靠,我们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建立联合验收机制,强化质量验收把关,明确只有符合选址要求、达到高标准农田标准的补充耕地,方可报备用于非农建设落实占补平衡。”媒体座谈会上,赵攀介绍了德州探索以高标准农田为标准实施补充耕地。
为充分统筹耕地和其他农用地保护,优化耕地空间布局,德州市正在研究编制耕地保护专项规划。“按照补充耕地一次性达到高标准农田标准的目标,我们将强化规划引领,完善约束和激励机制,一体推进补充耕地实施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并将补充的优质耕地逐步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实现建设高标准农田和补充优质耕地的双重目标。”赵攀表示。
据悉,德州还建立了严格的入库标准和监管机制,明确生态保护红线等45项底线约束因素,入库前实地踏勘确认现状稳定利用状态,从制度层面确保“占一补一、占优补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