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新能源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商业银行回购专项贷款),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含),不超过8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4元/股(含本数,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根据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2025年6月19日,公司回购进展如下:
项目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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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股份数量 | 3,923,300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1.0230% |
最高成交价 | 12.00元/股 |
最低成交价 | 10.67元/股 |
已使用资金总额 | 44,145,155.66元(不含交易费用) |
公司此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既定回购方案。同时,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及委托时段符合相关规则要求,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也满足相应规定。后续,宇新能源将依据市场情况持续推进回购方案,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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