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查洪南 通讯员卢子群)成本几元的普通白酒,通过虚假包装摇身变成“特供酒”“内供酒”,瞬间身价暴涨,这样的暴利背后是一条跨省制假售假产业链。经四川天府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7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至十个月不等。
“花大价钱买的品牌特供酒,居然是假酒!”2024年4月,一男子报警称有商家在微信宣传销售内供酒、特供酒,到手却都是“山寨货”。公安机关立案后查明,假酒销售端位于山东省某市,生产端、物流端位于贵州省某市。生产成本几元、几十元的白酒,通过包装标注“特供酒”“内供酒”“接待专用酒”等字样,卖到几百元至上千元不等。
2024年8月,该案被移送至天府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我既卖过高仿、山寨茅台酒,也卖过自有品牌定制酒。”多名犯罪嫌疑人辩解道。针对前期侦查机关对此并未予以区分的问题,办案检察官根据电子数据中反映的犯罪嫌疑人销售的上百种高仿、山寨茅台酒,严格遵守司法解释关于侵犯商标权犯罪中相同商标的认定标准,一一甄别判断,准确区分相同商标、近似商标,确定侵权产品的种类。
在审查过程中,检察官还发现了一个关键问题。“前期侦查机关一直以聊天记录中的销售订单作为统计依据,聊天记录不全,存在销售金额计算不准确、违法所得无法计算等问题。”承办检察官介绍。为此,天府新区检察院依法引导侦查机关重新梳理相关电子数据,最终在隐藏文件夹里找到犯罪嫌疑人的完整销售电子账簿,并指导审计机构改变统计方向,根据账簿记载的销售金额、利润总额、个人提成等重新计算销售金额和违法所得。
最终,整体销售金额从最初的100余万元追加认定至250余万元,追加查明违法所得130余万元。2024年12月25日,天府新区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近日,法院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
案件办理之外,天府新区检察院还结合该案开展了普法宣传活动。今年3月25日,该院在第112届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现场设置“知识产权侵权实物展”,集中展示名优酒品的真伪对比样品,执法、司法机关结合案例现场讲解制假售假法律后果,帮助提升参展企业和群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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